242.问:请看第184页,31/3/1995。你是否同意我的关于股权的说法:黄文彬,50,001股;拿督李俊,直接12,000股,间接310,000股;拿督李成正,直接61,383股;Goh Ewe Boon,直接8,000股;间接100,000;叶福安,间接300,000股,拿督宋兆雄,50,000股。因此这6个人……你是否同意我的说法,在31/3/1995,在发行附加股之前,这6个人可以控制商联控股,这是由于大部分股东只拥有8,000股或更少,即使在31/3/1995,在发行附加股之前?是不是?
答:我同意。
243.问:我提答复194道问题的5项指控。你是否同意我的说法,首先,你在证人陈述书中答复第48道问题(第22-23页)所提到的6个目标;第二,你所指的社会契约;第三商联控股的董事会必须由商联会或商联会理事委任;第四,商联控股的董事会必须遵照商联会或商联会的理事的指示行事;第五,商联会是商联控股以及/或是商联帝沙的股权的拥有者(合称“5项指称”)并没有在D7-BD(1)第173-206页致给股东的通告中提及;而你是根据通告认购股票的?
答:我同意。
244.问:由于你是商联控股的股东,你是否有认购附加股?
答:有。那是很小的数目。我已经忘了。
245.问:商联会知道有这项通告吗?知道不知道?在1995年。
答:知道。
246.问:商联会是否有在任何时间针对这份通告D7-BD(1)第173答:206页的内容作出投诉?有没有?
答:没有。
247.问:商联会或是其理事是否有在任何时候针对通告的内容向证券委员会投诉?
答:没有。
248.问:第184页,在黄文彬去世之前,你是否有把你个人在商联控股的股票转移给他?有没有?
答:就我记忆所及,没有。
249.问:根据商联控股的记录,你把你个人的2,000股股票转移给黄文彬,你要检查吗?我明天会再问你。
法官:指出记录,并做记号。
答:我不知道这些股票最终转移给谁。商联控股的秘书没有处理这个问题。处理这个问题的人是商联控股的助理,他协助处理股票的买卖。我知道当时有人处理这件事。我不肯定。
250.问:我告诉你,你出售你个人在商联控股的2千股股票给黄文彬,尽管你知道黄文彬已经拥有50,001,违反了所谓社会契约。因此,你本人已经违反了所谓社会契约。尽管你供证时支持社会契约。
答:我不同意。
251.问:我提到证人陈述书(WS-PW2),对第82道问题的答复,在第42-44页。我告诉你,如果商联会是商联控股股票的受益拥有者,鉴于商联控股附加股认购不足,应该由商联会而不是黄文彬认购商联控股的附加股。你同意不同意?
答:我不同意。
252.问:如果你对第82道问题的答复(WS-PW2)第42-44页的供证是正确的,即黄文彬个人认购商联控股的其他股东不愿认购的附加股,则黄文彬而非商联控股股权的真正拥有者,你同意不同意?
答:我同意。
253.问:商联会是否曾在任何时候投诉黄文彬认购商联控股的其他股东不愿意认购的商联控股的附加股?有没有?
答:没有。
254.问:商联会是否曾经写信给黄文彬,或是在他于1998年死后写信给他的受益人,通知说商联会才是商联控股股票的股权拥有者?有没有?
答:没有。
255.问:我现在提到商联帝沙的股票。我是指PBD1,股权协议书,在第157页及之后。这是KPD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和商联控股之间的股权协议书,8/12/1983,第157-164页。商联会是否知道有这份协议书?知道不知道?
答:是的,商联会知道有这样一份协议书。
256.问:请看第158页的细节3。商联帝沙在这协议书内被称为“公司”,是这份协议书的主角。第160页,我是指第7(i)和7(ii)条款(念)。我告诉你,早在1983年,商联会知道,根据第7(i)和7(ii)条款,商联帝沙的董事会,独立于商联会之外,根据商联帝沙的章程管理商联帝沙?同意不同意?
答:我不同意。
KK:由于时间排得很密,我们明天是否可以在午餐时间后停审?
法官:明天在午餐后停审。早上9.30am开审。
法庭休庭,到第二天9.30am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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