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星期四

陈凯希的头脑(2) ―― 小股东和社会契约

陈凯希现在虽然身家过亿,可是他的头脑仍然停留在早年“斗争”的框框。可悲的是,当年他可能可以“螳臂挡车”的与政府对抗,现在也只能专拣软的来打;没有年轻人的朝气,却有老人的老奸巨滑。他在正义之前抬不起头来,只能躲在正义的背后“自慰”。

我已经重复多次了,商联控股风波是由陈凯希挑起来的。陈凯希在“商联会对颜清文等人”一案里为诉分的第六名证人,可是他的角色不是那么简单。这一点,第一答辩人律师已经点出。

此案的其中一个要点就是指答辩人违反社会契约。诉方声称,当年有定下契约,团体不得拥有超过100万股,个人不得超出5万股。可是,陈凯希却拥有8万多股,明显的违反了他所绘声绘影存在的社会契约。

可是,他否认了他违反。而且还指持这种说法的人“没看到重点”,因为他的8万多股,仍然是个小股东,因此没有违反社会契约。其实,重点就在他声称的5万股限制,没有其他的。

他要这样避开,目的是很明显的,要说明六名答辩人的股分虽然不是每个人超过5万股,可是他们六个加起来很可观,可以“控制公司”。当然,陈凯希如果有本事,也可找几个人联合起来“控制”公司。

这不是他不为,是不能也!这不能不是因为他有高人一等的道德观、正义感,而是他根本就没有这个能力,所以要等到在股东大会不获重委时,才来大谈社会契约等东西。

陈凯希的头脑是不讲逻辑的,他只为自己狡辩,而且狡辩得很可笑又很可耻。可是,你知道吗,不少人会相信陈凯希的“不合逻辑”的头脑。这头脑虽然对促进我们大家的理性思维没有什么帮助,可是在造成人们的不讲理的思想和行为方面,却存在巨大的破坏力。

这可能就是他对社会最大“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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