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

高庭:商联控股和商联帝沙是两家独立的商业机构

各华文报章今日刊登了有关吉隆坡高庭法官已撤销商联帝沙种植有 限公司对商联控股的起诉,并谕令起诉人必须负责堂费的新闻。

高庭法官纳尔里尼是在3月24日聆听律师的陈词后撤销这项起诉。法官认为,商联帝沙种植公司与商联控股是两家独立的商业机构,而起诉人在诉状中所说的也与商联控股无关,因此,把商联控股拉进去当第12辩护人,是没有必要的。

随着上述裁决,商联控股在上述诉讼中不再是其中一名答辩人。

不过,2010年3月9日,在商联会起诉颜清文等人失信失责案件里,诉方第二证人黄锦生在供证时告诉法庭,商联会、商联控股和商联帝沙的关系,好象父、子和孙的关系。商联帝少是商联会的孙子,商联控股是商联会的儿子。

他的其中一段供词是这样说的:“商联控股是商联会一手孕育和培养的民族企业。因此,商联控股及其子公司在90年代和2000年初对商联会会务发展的一些资助和捐献,就有如一个孩子对父母做出的回报。”

另一段供词是这样说的:“在商联会大公无私的指导和领导下,商联控股和商联帝沙已走过一段漫长的路。商联会和商联控股的关系,已超越一纯以股权关系维系的关系。事实上,商联会和商联控股是同属一家。然而,一些商联控股的负责人现在却纯粹以股权来诠释双方的关系。这种做法,无异于一个孩子长大后不认自己的父母,是让人震惊的!”


  

高庭撤销商联帝沙2小股东对商联控股的起诉



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

陈凯希与商联控股风波之二 ~ 政治用语“你别有居心”

在2008年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陈凯希指商联控股几个股东拥有超过商联控股当初所订下的“社会契约”,那就是个人认购不超过5万股,团体最多100万股。

当时主持大会的丹斯里颜清文反驳说:你陈凯希也拥有超过5万股。陈凯希回应说:你们有那么多股票,是要吃掉商联控股,我不是。陈凯希事实上直接拥有84000多股以及间接拥有180,000股的商联控股股票,不管怎么说都是超额了(如果真的有所谓的“社会契约”的话)。

因此,他的回应只能说是打横来讲,自圆其说。用意其实跟他所设计的“核心董事”有异曲同工之妙,那就是把拥有超过5万股股票的董事,尤其是“核心董事”-颜清文(顾问)、林源德、陈法盛、缪进新、张福财、杨耀才标贴成“别有居心者”(缪进新的直接和间接股权加起来不到5万股)。

虽然陈凯希知道这个所谓的“社会契约”事实上是董事部的内部建议,而且已经在1995年商联控股发五千万附加股后取消。他一直追问不存在的东西,却得到一些人的相信,不可思议。

既然没有这个“社会契约”的存在,那拥有超过5万股根本不是个课题。可是经过陈凯希的口,却可以突然间变成个大课题。是的,很多人相信有阴谋论这个东西,搞过社会运动的陈凯希当然深谙此道理。

他说一些董事别有居心,就好象我们对神鬼这样的东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让一些股东信以为真。陈凯希所指的“另有居心”是谎言、谣言有市场并不让人奇怪。可是以一个旁观者来说,陈凯希打着“正义”的牌子说这样的谎话,正义真的是一文不值了。悲哀呀悲哀!

 

2010年3月13日星期六

诉讼案下月12日续审





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

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商联控股官司调解失败

案件在2010年3月10日续审,各报报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