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陈凯希的头脑(32)— 40来岁的人是老人?

纠缠了3个月、闹得满城风雨的控股,源头起于“老人与宝地”。

这不是《号外》说的,这是陈凯希说的。

陈凯希说,老人,指的是创办人黄文彬;宝地,是沙巴那块土地。

“源头的开始是沙巴那块土地。那块地,是黄文彬在哈里斯当沙巴首长时代拿到的,但是颜清文说是他拿到的。


“现在,这块地是个宝石,惹人争夺的宝石啊!那老人弥留的时期,就有人争他的职位,谁坐上上商联会会长,就可以当商联控股的董事主席啊!这是后来,为什么会有‘两百万’的故事啊!”

丹斯里黄文彬1936年出生,1981年领导商联会时成立商联控股,他那时才45岁,如果参政的话还可以竞选马青团总团长的职位。陈凯希说他是老人,OMG!

长久以来有这么样的一个争论说叶亚来不是吉隆坡的开拓者,理由是拉惹阿都来先到吉隆坡。可是先到和开阜是不同的概念。先到的人,不一定是开阜者;开阜的人,可以是后来者。陈凯希所说的,根据的就是先来者就是开阜者。这是不正确的。

商联帝沙现在所拥有的其中17,000英亩的地的地点,在哈里斯的时候还没有确定的,因此,把哈里斯答应的地当作现在商联帝沙所拥有的地,是不对的。陈凯希指颜清文说那块地是他拿到的,根本就不是事实。颜清文说没有他就没有那块土地,并不是要争功劳。

陈凯希说那块地是“宝地”不过是事后诸葛亮。那17,000英亩的地,当时是还没开垦的,商联会连地价都付不起,因此才需要向公众招股集资开拓这土地。陈凯希当年也是招股委员会成员之一,当为了诋毁他人,不惜对这史实选择性的失忆,令人心寒。

经过多年的耕耘,荒地变宝地,商联会却突然关心这块土地。这一点,陈凯希倒没说错,宝石啊,惹人争夺。争夺者是商联会。至于那两百万元的故事,陈凯希被告诽谤。案件已经进入程序,我就不多谈了。
 

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

陈凯希的头脑(31)— 一切都是“阴谋”

他们企图取得,是一石二鸟,左右逢源的效果。


现在,明显的显示颜清文和其家族商联控股的最大股东,其次是杨耀才、林源德。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占13%,至于商联帝沙,张福才和杨耀才的集团早就占28%控制权,不包括其他的利益集团,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本来,那些人可以好好的奉献,帮公司上市是最好的事情,可是为什么要在公司开始赚钱的时候出些莫名其妙的主意。

陈凯希为什么会有“阴谋论”这莫名其妙的想法,更加令人好奇。假设他所说的颜清文和其家族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占13%可以成立,那我们其实可以说其余的87%才是真正控制商联控股。陈凯希是这么想的,要不然他不会成立到现在还是个筹委会的“捍卫商联控股小股东筹委会”。

可是问题是,看来小股东并不认同陈凯希自封的“小股东代表”,因为到现在为此,陈凯希所能代表的小股东少得可怜;陈凯希当然可以把几个人加起来,说他们共有多少股,以便可以制造他们这群人有意“吞掉”商联控股的假象,但这只是对实情的扭曲。但现在为止,陈凯希无法证明他所指的“六人帮”有吞掉商联控股的意图。

至于张福财和杨耀才在商联帝沙的28%控制权,陈凯希其实是大做文章。问题还是回到基本的问题:他们两人有没有合作的基础和意愿?两人和其他所谓的“利益集团”有没有合作的基础和意愿?

陈凯希在挑起“商联控股风波”的论点,自相矛盾的地方举不胜举,而“帮公司上市是最好的事情”是最明显的一个。陈凯希反对人家拥有相对多的股份,却认为上市是最好的事情,是自打嘴巴:大家都知道,上市公司受到市场的左右,更容易使到某个人或某集团控制。这么一来,有本事的就能控制一家公司是市场的游戏规则,陈凯希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经理,对此不可能一无所知。

   

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陈凯希的头脑(30)—— 假正义

什么是民族大业?

早年,黄文彬打着华族自救的口号,发起凑资创办了商联控股。

但是,什么是民族大业?什么是控股公司?原本的华族自救变质了。

“ 股东必须分清楚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股东大会的第七议案:资本减缩和资金回退一旦通过,是那6人得到利益大、大股东可以不再出分文就牢牢控制商联帝沙,小股东损失不小。

对于资本减缩,一元变一毛,就算是他们所算到的 RM0.28 也是便宜,变成了商联控股的破碎股,也将被低价收购。

一旦资金回退,最终小股东也会被收购。

他们企图取得,是一石二鸟,左右逢源的效果。

商联控股是不是民族大业,当然不是陈凯希说了算,而是要董事部决定,再由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

华裔控股公司的成立,有时代的背景,陈凯希认为商联控股不应该“变质”,其实要让人长生不老的逻辑一样的荒谬。显然的,许多股东并不认同陈凯希所谓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我的投资我的钱,由我决定,不需要陈凯希作“鸡婆”。

说到底,黄文彬事实上是“华族[经济]自救”的后来者,马华当时的领导是最早发起的,而商联控股的成立事实上参考了马化控股的成立经验。

谈到凑资创办商联控股,大家要记住的一个事实是:商联会原本要把商联控股当作是自己的投资臂膀,但是稍微有点商业常识的人都知道,要把某间公司当作是“投资臂膀”,商联会本身要注入资金。结果是商联会心有余力不足,唯有向公众招股凑资。商联会当时也是投资者之一。

至于双资议案6人受益最多的问题,陈凯希明显乱讲话。而陈凯希在这课题上的立场,是支持又不支持。他在法庭上供证说,他个人支持双资计划,认为这对股东有利,但另一方面,他说他要征求他的公司对此计划的意见。这是什么话?如果个人支持了,他主导的公司有理由反对吗?

至于余下所说的话,那都是他个人居心不良的猜测。他所说的正义,是假正义,也就是能够满足他自己幻想的“英雄”淫意。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陈凯希的头脑(29)

“我当了19年的商联控股董事”

“当初,我进商联控股董事会,也是商联会派我进去的。”

“我是为了阿公,为了维护正义,这是我一生奋斗的原则。就商联控股来说,我没有任何私心。”

眼看目前的商联控股,可能落在一撮人手上,陈凯希说,他不得不站起来。

“现在是商联会主权的问题,怎么可以变成那‘六人帮’所拥有?

“那两万五千万多个小股东的利益,现在竟然逐渐集中在那6人手中,这怎么说得过去”。

据查,陈凯希担任商联控股董事,是从1990年开始到2007年,算来算去,只得17年,何来19年?陈凯希呀陈凯希,说话怎么可以不根据事实呀!

陈凯希说是商联会派他进去商联控股的。这是他自己说的,事实是商联控股邀请他进来的。

陈凯希说维护正义,为阿公是他一生的奋斗原则。陈凯希不是法官,而且早年参加劳工党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以年龄来算,减掉他读书的日子,陈凯希超过一半的岁月是个生意人。他说他一生维护正义,真的不知要从何说起。

他还就商联控股来说,他没有任何私心。他要留下的印象是他是大公无私的,但事实上是否如此?不是这样的。1980年代中期,陈凯希当商联控股属下的公司商联贸易的董事经理,办了一场恐龙展,结果亏了数十万令吉。陈凯希为了保护自己,给当时的许庆琦吃死猫。可靠消息说 ,陈凯希因为在新加坡的前战友有假恐龙(低成本制作),因此陈凯希就与他合作,把假恐龙带来马来西亚,向外宣传说那是真恐龙。结果是恐龙展亏了钱,陈凯希得到一些好处,却要商联控股埋单。陈凯希也曾想商联控股属下的公司商联信贷借钱,后来听说也没有还。这叫做“没有私心”?

矛头一转,指向“六人帮”。这里再显示了陈凯希混淆的思考。他一 方面是那是商联会主权的问题,另一方面却说那是2万5千名股东(事实上是2万2千多名,陈凯希数字再出错)利益的问题。这两者只能选择其一。显然的,商联会主权云云,说不过去。假如有主权,在招股期间,商联会还要向其他股东一样,认购商联控股的股票?而更好玩的是,商联控股后来把股票也卖了,证明了商联会虽然是商联控股的发起人,但它还得同时是股东才能享受股东的权益。

而所谓“六人帮”控制商联控股,显现了陈凯希想象力的丰富和心思的恶劣。商联控股绝大部分的股权,仍然在2万多名小股东的手上,他们六人怎么能够控制商联控股呢?

   

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陈凯希的头脑(28)—“我有一颗为商联会的心”?

“这一次的官司,是颜清文和林源德联合起诉陈凯希;颜清文本身也将针对陈凯希的诽谤入禀法院。

 接下来,也预料有其他董事将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看起来,论人马或势力,陈凯希这方面简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其实据我所知,他们当中有好几个人都不愿意这么做,他们不想糊里糊涂地被他利用。’

 ‘因为支持颜清文的声明,是对不起商联会。那篇声明是骂商联会的,企图要和商联会争那块地。’

 ‘商联控股董事会成员是黄文彬时代委任的,他们的责任是要照顾商联会的利益。’

‘当初,进去董事会的人都是为了各属会的利益,是为本身的属会做事,而不是为那“六人帮”做事。

“他们不应该忘记历史,要忠于自己的职责本分,清楚自己代表谁来,应该代表谁讲话?”

上述的访谈段落,充分的显示了陈凯希不讲事实证据的一贯作风。他怎么能够肯定不起诉他的董事不想糊里糊涂地被颜清文利用?又怎么得出结论说支持颜 清文的声明就是对不起商联会?一些董事之所以不起诉陈凯希,更可信的原因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实上,起诉陈凯希的董事占了大部分,按照陈凯希的说法这些人真的是糊涂了。但他或许根本没有想到他的话诽谤成分太高了,不诉不行。

“企图要和商联会争土地”这句话,事实上是黑白颠倒。事件的最后发展是,商联会要与两万多名股东争土地。

陈凯希说商联控股董事是黄文彬时代委任的,责任是照顾商联会的利益;可是,他的语风一转,却提到了属会的利益,要为本身的属会做事,不是为“六人帮”做事。这可是前言不搭后语呀。商联会的利益就是各地商会的利益?或者属会的利益并不代表商联会的利益?陈凯希要讲的到底是谁的利益?他自己也故意混淆,就是不要说清楚。

陈凯希我看不只会忘记历史,而且还试图改历史,扭曲历史,或者更不客气的说:他根本不知道历史为何物!商联控股是家商业组织,股东就是老板,要照顾的也是股东的利益。历史向来就是如此,我看陈凯希说人家忘记历史,思想上一定大有问题。




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陈凯希的头脑(27)—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我知道他们告我的原因”

原本,针对商联控股提出一些疑问,只是要求对方给予一个答复,怎知后来换来的却是2封律师信。

“我知道他们要告我的原因,一来,他们不要让我开口讲话,因为道理不再他那一边;二来,他也不要别人插手,阻吓阻吓;三来,他们要我名誉受损,以为搞到银行回收贷款,不敢借钱给我。

“不过,事情演变到今天,就让他们走他们的法律路线,我走我的情理路线。

 “但是请放心,我现在的入息还付得起银行的贷款利息,经济方面根本没有问题。他们对我采取的法律行动影响不到我。

“还有,这一次打官司的费用,我不会动用公司的钱,我自己的钱还够应付。”

商联控股风波也好,商联控股风云也好,陈凯希一直说他只是提出疑问,既然被颜清文和林源德起诉。而他们两人起诉他的原因,他自以为很了解,但事实上且暴露了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说人家没有道理,有什么根据?两封律师信?

颜清文和林源德在社会的地位和贡献,肯定是陈凯希不能相比的。因此,陈凯希已没有事实根据的指控颜清文和林源德,做的恰恰好是要损坏他们两人的名誉。陈凯希是恶人先告状呀!可是,他偏偏要人相信他才是受害者。

还有,既然道理在他那边,陈凯希为什么不能像个敢承担的人,直接了当的说:放马过来。陈凯希事实上还重重打了自己嘴巴:上了法庭,讲的都是法与理,陈凯希能不能走“情理路线”不是他所能决定的。而明显的,他知道这一点,随时准备面对官司。

陈凯希说他打官司不会动用公司的钱,不知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还是影射。由于陈凯希的思考的痕迹摆脱不了“小人之心”的想法,他要暗示的是:我不会挪用公司的钱,但是颜和林可能这么做。可是,他可能没有想到这让人感觉到他是此地无银三百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