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陈凯希的头脑(39)— 不答有罪?

“第一次的董事会议,他们说公司没有钱还债务,所以必须卖750万股分还债。我说我也可以协助去借钱,但是会议在争论中结束了,我以为此事不了了之。


“第二次的董事会议上,谈到那还没有通过的议案,杨耀才说早就卖了。要他回答的时候,后来,他又否认有说过此话,我们一直争论他究竟有没有讲过‘已经卖掉了’。针对此事,我写了信给林源德;原来果真被卖掉。我认为此事是违法的。”


“我也要求他们对2亿3000股的大量资金流动做出解释。当时我问张福财,他说那是内部资金运作,轻描淡写。


“我对那‘资本运作’有很多的疑问,他们始终不答,我还会追根究底下去。”


说真的,在陈凯希成功“游说”中华总商会起诉颜清文等人,案件在法庭审讯的时候,我其实希望陈凯希所说的是真的。然而,陈凯希却那么的令人失望。

在双方供词里,陈凯希并没有提到他要协助借钱的事,而颜清文、林源德等人也没提到。但是,根据新闻报道,颜清文和林源德曾提到为了还债,林源德有提到全体董事作个人担保借钱还债,但不是每个董事都愿意,因此这建议也就不了了之。

那么,陈凯希说协助借钱的事,除了他说,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

陈凯希谈到的两次董事会议,有关卖股还债的事情,在中华总商会对颜清文等人,也有非常具体的提到,而陈凯希指称“违法”的买卖,包括2亿3000万的买卖,原来并不是陈凯希想象的那么一回事。

因为在法庭上,这2亿3000万的买卖,正如张福财所说的是“内部资金运作”,所有的交易都有记录,并非陈凯希所说的“黑箱作业”。可能会引起陈凯希怀疑的可能是,这些公司许多是与张福财间接拥有的,再加上有一家是张福财和杨耀才的合股公司,但由于交易在不同时间完成,因此累积的交易量才会那么高。

陈凯希应该问的问题是:商联控股的缴足资金1亿令吉,而却大多数在2万多小股东手上,交易量那里可能会那么多?


 

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

陈凯希的头脑(38)

当了19年的董事,另一方的人曾指责如果真的有问题,为什么当初不要站出来?难道是睡觉懂事,现在才醒了?

“我一直在被边缘化,但冷眼旁观,我没有同流合污,到需要开口的时才开口。但是如果我知情不报(公开),我的良心过意不去。

“当初,我在董事会提出疑问时,没料到会搞到这样。我根本不是有心针对他们,我的目的很简单:要求我的疑问得到解释。”

“我没有害人之心,我只是把一些有问题的数据在董事会上提出。”

“当初,他们要把商联控股在帝沙的股票卖出?为什么不是把商联控股也扶上市?”


陈凯希连自己在商联控股当了多少年的董事都搞不清楚,这是很可笑的。而他搞“商联控股”风波,实实在在的是有心要害人。原因很简单,假如陈凯希真的有证据在手,他大可在发现“问题”之后,马上以股东的身份,直接向有关当局投报。

然而,陈凯希并没有选择最直接了当的途径,反而先在媒体上大事渲染,先把颜清文等人“定罪”。现在看来,他没有里也没有法律的基础,唯有靠煽情,希望通过舆论,而不是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假如他真的有心要解决问题的话)。这些都是有白字黑字记录的,我风飞扬可没空口说白话。

陈凯希搞起商联控股风波,却一方面把自己形容为“受害者”,一方面又摆着“捍卫者”的姿态而把其他董事,尤其是颜清文等人当作是压迫者。如果陈凯希是个有尊严的人的话,他有必要发现“有问题”后,在最短时间内辞职,而不是等到股东大会“请”他走,才骇然发现自己的脸丢大了,才来找借口说三道四,才想到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而他所说的“有问题的数据”,现在看来 只是陈凯希的一厢情愿。

至于商联控股不上市的问题,即使自己说“被边缘化”但还是当了10多年的董事,没有理由不知道商联控股为何不能上市。假如他当真不知道,“商联控股的睡觉董事”非他莫属。

  

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

陈凯希的头脑(37)— 陈凯希讲道理 ~ 天方夜谭

其实,目前很多人都好奇,为什么这两个‘有钱人’的‘战争’越闹越僵,到底谁是谁非?

  “若论谁是谁非,如果以票数来决定的话,我输。如果以人数来说,只要我一动员,他们就不会赢。关键是谁 为公,谁为私,谁有利益,谁在奉献,但是我不认为我有错,我讲的是事实。”

  “因为,他们已经拿到控制权,像颜清文和其家族拥有460万以上的控股股分,他一个人就抵了几千人的票数。

 “其实我这样做,也有好处。至少,我这么搞一搞,帝沙股票升值一倍、营利增加一倍半,派发的股息也多了。

 “我们可看到数字说明过去的股票价值被压低!为什么会被压低?我们要把事实厘清,百事讲道理。”


陈凯希在所谓的商联控股风波不讲是非、不论黑白,上面的几段话是明证。一家公司需要根据公司法运作,而董事在遵守法律的同时当然还要有商业道德。陈凯希能够证明他的指控吗?不能。至少到商联会对颜清文等人的案件里, 陈凯希所说的“事实”和“证据”还是千呼万唤不出来。

谈到谁是谁非,陈凯希却是顾左右而言他,先认为他自己没有错。他夸口说假如他一动员,颜清文等人就不会赢。陈凯希自视过高,时间证明他车大炮。相信他的话的股东,显然是少之又少,他根本就没有那种号召力。至于 什么为私为公,为利益和奉献,股东们也心里有数,陈凯希诋毁他的前同事,试图把自己美化为正义之士,是吊死鬼化妆—死要脸。

控制权的问题,陈凯希不厌其烦的一谈再谈,了无新意。我说呀,股东执意要卖掉股票,而且董事都知道有这些股票,有关当局也知道了,并没有所谓的见不得光。当时没有什么人要的股票,人家冒着亏损的风险,买下了这些股票,而陈凯希自己只买了一点点,不敢冒险。假如陈凯希说他的8万多股不是为了“控制”商联控股,他应该在担任董事的时候,大量购买,以证明他一直自我标榜的“正义之士”。

可惜,陈凯希从以前到现在都是一个机会主义者,正义只是拿来讲吧了!

陈凯希对他的行为洋洋自得,说因为经他这么一搞,商联帝沙的股价涨了。我想问的是,如果说股份都是陈凯希 声称“犯法”的人控制,那得益最多的就不是这些人吗?陈凯希到底是捍卫谁的权益?他讲道理了吗?

  

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陈凯希的头脑(36)

但是,陈凯希问:“应该把母公司走向民族大业的时候,为什么偏偏来一个‘资本削减和资金回退’,这不是开倒车?

“他们这么做,是把母公司的价值削减,然后把母公司的29%有价值的股票分散出去,而他们就牢牢控制商联帝沙了。母公司小股东也以低价出售,被大股东据为己有。

 “我主张整体出售,是为了让小股东得到更高的利益。”

“商联会会长钟廷森也同意这做法。”

“实际上,通过资本削减和资金回退,商联会的投资臂膀没有了,像雪人一样不见了。”

陈凯希虽然吃到七老八老,可是讲话却完全没有老人家应有的“智慧光芒”。陈凯希知道,这个双资计划事实上是证券银行建议的,保留29%也是银行建议的,但因为陈凯希的反对,丹斯里林玉唐建议把此议案交到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是以大多数票通过。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2007年陈凯希满70岁,根据公司法令他必须在股东大会通过特别议案受重委,结果陈凯希没有办法取得75%的支持,黯然出局。回想起来,这对陈凯希是个重大的伤害,自尊心严重受挫。一个老人家被拒绝的感受,是很凄凉的。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并不是不可被取代的。

因此,陈凯希一直只针对某些董事和前董事,明显的是有选择性的,意图是要模糊视线。我现在想,假如商联控股另外的董事有什么不见得光的事,应该害怕陈凯希在外展开活动才对,可是他们与及其他股东,还是选择不要让陈凯希继续留在商联控股董事步“阿之阿左”。

为了向拒绝他的董事报复,陈凯希抬出了“民族大业”的罪名给这些董事。显然的,陈凯希并不高明。因为在声称商联控股为民族大业的同时,陈凯希间接的否认了民族大业这回事。

他提出的整体出售或者捆绑出售,如果成功的话就等于是商联帝沙的50%股权,归一家公司或集团所拥有,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大股东,他或其公司可以全面收购,这不是正与陈凯希的“民族大业”背道而驰吗?

而令人感到兴趣的,钟廷森认同的不是什么民族大业,而是股票捆绑出售。此举若成功,意味商联会把“投资臂膀”卖掉。最耐人寻味的是,还属钟廷森的要求:要商联控股发信委任他寻找买家。也就是说要授权他找买家。可是,没有经过股东大会的点头,这封信可以贸贸然发出的吗?

陈凯希说双资计划,使到“商联会的投资臂膀没有了,像雪人一样不见了”。假如商联控股是商联会的“投资臂膀”,钟廷森不必多此一举要商联控股的委任信。反问陈凯希:只有图,但从来就没有做出来的雪人,要怎么“消失”?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陈凯希的头脑(35)— 数字游戏

当年,子公司商联帝沙搞上市时,很多人都在争议哪家应该先上市,到最后帝沙还是一“容易、干净”取胜。

“商联控股集团庞大、复杂、不容易控制,但帝沙就不同,帝沙有土地,而且是宝地,所以先上市了。

“妙的是,帝沙一上市后,突然间那些人都涌去那一边。回首看,这显示他们一开始就有完整的计划 。

“这不是我讲的,是数字和数据讲的。”

现在,每股大约超过1零吉的帝沙前景一片光芒,身为子公司原本应该帮母公司上市。“那是皆大欢喜,是华社所喜悦乐见的;希望他们不会忘本。”

陈凯希“他们开始就有完整的计划”,而且宣称他有数据的支持,不是他个人 凭空捏造的。可是,我们都知道陈凯希一直说颜清文等人控制了商联控股,但在这里他却承认商联控股是不容控制的。

我们要相信他讲的那一部分?陈凯希极可能的答案是:两者没有矛盾,虽然不让容易控制,但他们还是控制了。这里,他就完全不说那是数字和数据讲的。之前已经说过了,2万多名股东拥有超过85%股权,陈凯希所指的“六人帮”只拥有约13%的股权。这是事实,但陈凯希会跟你讲事实吗?

陈凯希以及他的抢手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再重复颜清文等人“吞并”商联控股,这是天大的谎言。

陈凯希说“身为子公司应该帮母公司上市”。世界上哪有这样的规定?上市也有上市的条规,那里可说要这么做就这么做呢?

陈凯希不知所云的例子太多了,把商联控股与华社扯上关系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股东和华社并不是同等的,这是有数据支持的。陈凯希怎么说?

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陈凯希的头脑(34)— 择恶而固之

商联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那时从黄文彬做起的,即谁是总会长谁就是董事主席。200万 一刀两断,钟廷森不能当商联控股主席,就是被200万断送。现在的董事也是终身制的,以致商联会有不少精英企业家及属会会长,也不能入局商联控股。


那时老人家有病,林玉静好像是摄政王,但是后来就被林源德取代,照理现在是钟廷森坐镇,但钟廷森现在只是总会长,因为之前已经发生“200万剪断脐带”的事。

“商联控股成立的当初,颜清文是招商主任,当时我是他的kaki,我们为了共同的事业努力,但不知道是‘骗人’的。商联控股成立时曾有明文规定,个人投资不能超过5万元而公司投资则不得超过100万元,但是,颜清文现在所拥有的股票却已超过460万。”


有关商联会会长传统上是商联控股的董事主席以及认股限制(陈凯希说的“社会契约”),我们都听到麻木了。谁颜清文林源德等人一再否认有这么样的一个传统和这么样的一个“社会契约”,陈凯希当然听不进去。

商联会会长不是当然的商联控股董事主席,其实是十分明显的。在林源德还没正式出任商联会会长之前 ,就已经是商联控股的董事主席。我们不要误以为黄文彬因为同时戴两顶帽子而自以为是的认为两者存在必然的关系。

再来,要是商联会里的人有这么一个共识,就应该在钟廷森在2003年出任商联会会长时,接任商联控股董事主席。大家并没有这样的一个共识,而陈凯希唯一的解释,也是最滥的解释,就是说林源德应该“识做”。关键是,林源德并不认为有这么样的一个传统,那“识做”的事就是应该继续留任董事主席一职。还有一个令人费解的事情:钟廷森担任商联会会长,却“朦查查”了4年,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商联控股当然的董事主席(如果这个传统真的存在的话),而他在知道了这个“事实”后,也没有写信要林源德让位,现在缪进新在位,他也没有写信要求。这证明了什么?

陈凯希说“200万断送了关系”,就是承认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断了是个即成事实。如果是这样的话,继续“追究”下去不是很滑稽吗?

陈凯希说谎,这里还有一个例子。他说商联控股董事是终身制,但有这回事吗?周芝简应该提醒他的同仁,商联控股董事还是需要股东在股东大会决定的。

还有什么认股限制,不是商联控股成立的时候规定的,而是招股运动结束后的一个建议,后来在1995年商联控股发附加股的时候就取消了。从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看,这所谓的“社会契约”根本就是陈凯希捏造的字眼。这叫做择恶而固之。

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陈凯希的头脑(33)

故事,有了开始,就有计划、有推动计划的过程。

陈凯希,把这比喻成一个很长很长且天衣无缝的计划。

一方面叫商联会搬迁出去,与商联控股办公室隔离。商联会只好自置会所。没有钱买土地,只好向商联控股借钱,这些都是在林源德身兼商联会会长及商联控股董事经理时期所决定的。颜清文是前义务秘书长,也是商联控股的董事经理,两人合作完成协议,促成分家的局面。

在这过程中,土地价值为150万,加上捐款支票50万,凑足200万。所以,当时商联会就曾经流传一句口头禅:收了200万,母子关系一刀两断!

问他们:这计划该怎么解释,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


陈凯希编造故事的手法粗糙,为何他还能自圆其说,很大程度上是他的头脑有问题。而我说这个“有问题”,并不是指他发神经之类的问题,而是他被严重扭曲的思想,可以把原本就是明明白白的事情,说成有阴谋。

这整个故事,他故意漏掉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丹斯里黄文彬。黄文彬知道商联会和商联控股是两个不同的组织,可是因为历史的渊源而让人误以为两个机构是“两位一体”的。我们都知道,黄文彬因为担任商联会会长近20年,他一直能够担任商联控股的主席,是商联控股董事部对一个创始人的尊重。

实际上,黄文彬在生的时候,从来就没有以商联会会长的身份来干涉商联控股的业务。这就是为什么商联控股能够成为硕果仅存的华裔控股公司的重要原因之一。他知道因为他本身的地位,还能够维持这局面,但后来者能不能,是另外一个问题。因此,黄文彬在知道自己病重后,就有意愿把两个机构 划清界限,因此把商联会会的会务交给林源德,商联控股交由颜清文负责。而200万的事情,早就是在黄文彬在世时就已经决定了的。

这“一刀两断”的事,是要搞清商联控股和商联会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是什么大课题,但在陈凯希的眼里,是天大的事。商联控股风波的故事,其实有一个非常简单的主题:陈凯希自编自导自演。

陈凯希不是黄文彬可以信任的人,这些安排陈凯希当然没有机会参与。但陈凯希知道黄文彬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物,他不可能也不敢把黄文彬也算进商联会和商联控股“分家”的账上,因此只能一直把“罪名”卦在林源德和颜清文身上。

分家对商联控股股东是好事,可是陈凯希看来表面是捍卫小股东的权益,实际上是“捍卫”商联会的利益。问题是,商联会的领导人都是经商的,有的是钱;商联控股的股东大多数是升斗小民。陈凯希说他同时捍卫商联会和商联控股小股东的权益,网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