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颜清文的一句“民族企业是骗人”遭受攻击。
对于这句话,陈凯希强调,民族事业是个架构。架构和形式本身是不会骗人的,只有人才会骗人。
“如果,由愿意奉献、好心肠的人做的话,就是民族企业;不坏好意,心怀叵测的人来搞,就是坏事。”
“有私心的人是为自己,有公德心的人是为大家的。”
你说陈凯希笨,他其实不笨;你说他聪明,也不见得聪明。他说民族事业是个架构,架构和形式本身是不会骗人的,只有人才会骗人。这句话看似个大道理,实际上是个歪理。不管是架构、形式、制度或是主义,都是人想象制造出来的,也是为人而设计的。
所谓的“民族企业”或“民族事业”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说它不会骗人,陈凯希是自己骗自己。而且,我们不要忘记商联控股勉强可以称为华基企业,但根本就不是什么民族企业。从这来看,颜清文说民族企业是骗人,讲的是事实;即使颜清文指的民族企业是华族企业,他也没有讲骗话。
相反的,他承认搞华族企业,只是个口号,因此在商联控股还没像其它所谓的“民族企业”倒下之前,把钱退还给股东,让他们决定要如何用他们的钱,是最适当的做法。
颜清文不是因为商联控股连一分钱都不剩的时候才来说“民族企业是骗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那是另一码子事:颜清文真的是骗人。
我们现在都知道,陈凯希把颜清文这句话扭曲,其另一方面的议程是十分明显的:诋毁颜清文等人。
陈凯希有什么道德制高点来说人家“没有公德心”,没有“奉献”和“好心肠”?陈凯希摆出不讲“假设性的问题”,只讲事实的姿态,然而,明眼人都知道,陈凯希在“商联控股风波”里有太多的假设和猜测。“民族事业”就是其中一例。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
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陈凯希的头脑(45)— 明知故问,所为何事?
“我要问的是,2006至2007年之间,颜清文怎么会多了这么多股份?从哪里买来?以什么价格买的?
“还有,商联控股的股票是不流动、不公开买卖的。他怎么可能在一年之内收购这么多呢?此外,控股已经好几年没有分股息。
“不过,今年又分发股息,因为虹桥和帝沙有钱赚。
“我只不过要求解释,他应该回答我的问题,讲出事实。
“我怀疑,这庞大的股份可能是由那3千多名失望离开退股的人,以贱价出售的股票。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人会买那些股票,可是突然间这么庞大的买卖,让人不可思议。
有些人,为了达到诋毁敌人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黑白。陈凯希在“商联控股风波”的做法,正是属于这一类。
大家都知道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公开买卖。商联控股属于非上市的公共公司,股票买卖受限制。
不过,陈凯希似乎故意遗漏了一个关键的事实:商联控股董事部在一项会议了决定,商联控股股分买卖在公司内部协调,作为给予股东的一项服务。有意要出售股份的股东,可向商联控股规定,商联控股秘书处将设法为这些股票找买主。交易谈妥,买主付钱个股份售卖者。
陈凯希当时也是董事会的成员,他难道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决定?如果他说不知道,真的是一大笑话。
有了这样的决定,有意卖掉手中的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商联控股的安排卖股票。假设股东登记了,但许久了没有买主,而他们有急着要钱,能够解决他们的问题的人,主要还是董事部里的了。
了解颜清文性格的人都知道,颜清文绝对不会压低价钱买进这些股份,反而会根据实价或比市价更高的价钱购买。陈凯希“怀疑”有关股东“贱价出售”股票,纯粹是“怀疑”和猜测而已。
登记要买股份的股东人数是累计的,数目庞大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偏偏是局内人陈凯希感到迷惑 ,也难怪颜清文对陈凯希的问题不给予回答了。陈凯希已经知道事实,却要多此一问, 怪事!
“还有,商联控股的股票是不流动、不公开买卖的。他怎么可能在一年之内收购这么多呢?此外,控股已经好几年没有分股息。
“不过,今年又分发股息,因为虹桥和帝沙有钱赚。
“我只不过要求解释,他应该回答我的问题,讲出事实。
“我怀疑,这庞大的股份可能是由那3千多名失望离开退股的人,以贱价出售的股票。因为那个时候,没有人会买那些股票,可是突然间这么庞大的买卖,让人不可思议。
有些人,为了达到诋毁敌人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黑白。陈凯希在“商联控股风波”的做法,正是属于这一类。
大家都知道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能公开买卖。商联控股属于非上市的公共公司,股票买卖受限制。
不过,陈凯希似乎故意遗漏了一个关键的事实:商联控股董事部在一项会议了决定,商联控股股分买卖在公司内部协调,作为给予股东的一项服务。有意要出售股份的股东,可向商联控股规定,商联控股秘书处将设法为这些股票找买主。交易谈妥,买主付钱个股份售卖者。
陈凯希当时也是董事会的成员,他难道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决定?如果他说不知道,真的是一大笑话。
有了这样的决定,有意卖掉手中的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商联控股的安排卖股票。假设股东登记了,但许久了没有买主,而他们有急着要钱,能够解决他们的问题的人,主要还是董事部里的了。
了解颜清文性格的人都知道,颜清文绝对不会压低价钱买进这些股份,反而会根据实价或比市价更高的价钱购买。陈凯希“怀疑”有关股东“贱价出售”股票,纯粹是“怀疑”和猜测而已。
登记要买股份的股东人数是累计的,数目庞大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偏偏是局内人陈凯希感到迷惑 ,也难怪颜清文对陈凯希的问题不给予回答了。陈凯希已经知道事实,却要多此一问, 怪事!
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
陈凯希的头脑(44)— 商联控股成为空壳是陈凯希说的
其实,贴切一点说法是:颜清文在07年以前有大约11万股控股的股份,后来在07年以前增加了15万股;颜氏家族从原本的零股份,突然增加到460万股,成为商联控股天字第一号。当招股时,是他规定每人不得超过5万零吉!
这一切,都是在07股东大会提案前购入的。谁说“缩减”了的股票“没人要”?这不禁摸不透。
陈凯希说认股限制是“社会契约”,之前已经多次谈到,这里就不必多说了。而说到:当招股时,是他规定每人不得超过5万零吉(是5千股,我不知道是陈凯希搞错还是记者搞错),陈凯希显然的又不根据事实说话。
事实是,在招股活动完成后,发现认购股份超出预算的5千万股,商联控股才规定个人认购不能超过5万股,这不是颜清文一个人所规定的。
假如这5万股的规定真的还有效的话,颜清文在2007年前拥有11万股已经“违法”,陈凯希为什么不提出来?事实上,“违法”的还不 只颜清文一人,陈凯希也拥有超过这数额,黄文彬也超过。当然,还有其他人的股份也“超额”。
陈凯希曾说过,如果退资计划成功执行,商联控股 剩下的是一个空壳,股东持有的是每股10仙的“残废股”。显然的,陈凯希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还把罪名加在人家身上。可耻!
这一切,都是在07股东大会提案前购入的。谁说“缩减”了的股票“没人要”?这不禁摸不透。
陈凯希说认股限制是“社会契约”,之前已经多次谈到,这里就不必多说了。而说到:当招股时,是他规定每人不得超过5万零吉(是5千股,我不知道是陈凯希搞错还是记者搞错),陈凯希显然的又不根据事实说话。
事实是,在招股活动完成后,发现认购股份超出预算的5千万股,商联控股才规定个人认购不能超过5万股,这不是颜清文一个人所规定的。
假如这5万股的规定真的还有效的话,颜清文在2007年前拥有11万股已经“违法”,陈凯希为什么不提出来?事实上,“违法”的还不 只颜清文一人,陈凯希也拥有超过这数额,黄文彬也超过。当然,还有其他人的股份也“超额”。
陈凯希曾说过,如果退资计划成功执行,商联控股 剩下的是一个空壳,股东持有的是每股10仙的“残废股”。显然的,陈凯希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还把罪名加在人家身上。可耻!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陈凯希的头脑(43)
完成前半部,陈凯希说他们开始后半部。
分了家,不再允许新会长入局,更不用说取代 他当商联控股董事主席。他可以坐在那里一辈子,成了终身董事主席。这有点像软性的政变。有心人从此清理门户,连商联会的股票也卖了。
“后来他们把商联控股的7人执行委员会取消,换成5人管理委员会,引进包括陈法盛、杨耀才和张福财,只有保留林源德、祝圣才;某一届董事会的成员甚至剪除了13位。
“结果,从此以后,即许多重要决定计划,到执行管理任务,都是由这个管理委员会做主。他们的关系是犬牙交错的。”
“这不是我乱讲,我手上有很多资料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习惯了说谎的人,在没有必要说真话时,还是会倾向于说谎。林源德要当商联控股的“终身董事主席”,完全是陈凯希的胡说八道,完全没有真凭实据。2003年钟廷森接任林源德当上商联会会长,陈凯希还有其他认为商联会会长必然是商联控股的主席的人,一句话都没说,过后才指责人家要当终身的董事主席,太小人作风了吧!
另外,商联会在商联控股的股票,早在1990年代中期 卖掉了,以购买土地建会所。陈凯希说是在林源德当董事主席的时候卖掉的,根本就完全没有事实根据。
至于5人管理委员会,陈凯希是第一个被邀请的,但他连考虑都免了,直接拒绝。我想,如果他真的向他所说的一样,是商联会的信托人,为何不为了商联会的利益而进入这管理委员会呢?
他不接受的理由,是因为进入管理委员会,他一样会受排挤,加入也没有意思。我看,要是这能够成为理由,陈凯希早就应该告诉董事部“令伯不做了”。可是,他还是眷恋商联控股董事这名堂。
陈凯希的头脑想的东西,是那么多的矛盾。
分了家,不再允许新会长入局,更不用说取代 他当商联控股董事主席。他可以坐在那里一辈子,成了终身董事主席。这有点像软性的政变。有心人从此清理门户,连商联会的股票也卖了。
“后来他们把商联控股的7人执行委员会取消,换成5人管理委员会,引进包括陈法盛、杨耀才和张福财,只有保留林源德、祝圣才;某一届董事会的成员甚至剪除了13位。
“结果,从此以后,即许多重要决定计划,到执行管理任务,都是由这个管理委员会做主。他们的关系是犬牙交错的。”
“这不是我乱讲,我手上有很多资料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习惯了说谎的人,在没有必要说真话时,还是会倾向于说谎。林源德要当商联控股的“终身董事主席”,完全是陈凯希的胡说八道,完全没有真凭实据。2003年钟廷森接任林源德当上商联会会长,陈凯希还有其他认为商联会会长必然是商联控股的主席的人,一句话都没说,过后才指责人家要当终身的董事主席,太小人作风了吧!
另外,商联会在商联控股的股票,早在1990年代中期 卖掉了,以购买土地建会所。陈凯希说是在林源德当董事主席的时候卖掉的,根本就完全没有事实根据。
至于5人管理委员会,陈凯希是第一个被邀请的,但他连考虑都免了,直接拒绝。我想,如果他真的向他所说的一样,是商联会的信托人,为何不为了商联会的利益而进入这管理委员会呢?
他不接受的理由,是因为进入管理委员会,他一样会受排挤,加入也没有意思。我看,要是这能够成为理由,陈凯希早就应该告诉董事部“令伯不做了”。可是,他还是眷恋商联控股董事这名堂。
陈凯希的头脑想的东西,是那么多的矛盾。
2011年6月10日星期五
陈凯希的头脑(42)— 商联控股何曾借钱给商联会!
之前,报章上曾有关于“200万”的争论。
其实,这说法其实有些含糊,真实的经过是:当时,商联会向商联控股借了150万买块地,但是后来经费不足,商联控股给了大约50万,凑成200万作为捐助。换句话说,以200万剪断商联会和控股公司的脐带关系。
陈凯希曾说过这200万令吉,是丹斯里林源德和丹斯里颜清文之间的私相授受,当作是颜清文给林源德的“封口费”。陈凯希因为这一句话以及其他没有事实根据的话而被两个丹斯里起诉诽谤。陈凯希活该。
陈凯希所说的“真实经过”,是他凭空想象的。陈凯希所说的当时,不知所指的是什么时候。不管怎么样,事实是商联控股不曾借150万令吉给商联会,也没有较后再给商联会约50万令吉这回事。这200万令吉的来源,商联会本身有记录,那就是商联控股董事部在1999年7月通过商联帝沙上市后,捐献200万令吉作为建会所的基金。这是一次过的捐献,不是商联会借钱给商联会。
在1993年12月14日,商联控股脱售Nichmurni 获得35万8900令吉捐献给商联会,存入建会所基金,以购置位于敦拉萨路的地段的用途。
而这项捐献,在黄文彬在世时交待下来的。时隔三年又六个月的2004年1月,商联控股才终止每月捐助1万令吉(从1991年4月开始到2003年12月,总计165万令吉)给商联会。
而其中的真正原因是,黄文彬清楚的知道因为他个人的威望以及多年来不把社团和商业机构混在一起,商联控股才幸免于步上其他华资控股的后尘。
因此,在他知道自己患病后,就交待下来两个机构要分开,而当时担任商联会执行秘书的丹斯里宋兆雄,也曾经已董事部重整委员会主席的身份,指出商联控股和商联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机构。
黄文彬毕竟有先见之明,这“脐带关系”不切断,迟早会留下祸根。商联控股和商联会的关系密切,无疑的与黄文彬同时领导者两个组织有关,让人误解两者是从属关系。而陈凯希等人,更是硬说有这样的关系,把误解当正解。
其实,这说法其实有些含糊,真实的经过是:当时,商联会向商联控股借了150万买块地,但是后来经费不足,商联控股给了大约50万,凑成200万作为捐助。换句话说,以200万剪断商联会和控股公司的脐带关系。
陈凯希曾说过这200万令吉,是丹斯里林源德和丹斯里颜清文之间的私相授受,当作是颜清文给林源德的“封口费”。陈凯希因为这一句话以及其他没有事实根据的话而被两个丹斯里起诉诽谤。陈凯希活该。
陈凯希所说的“真实经过”,是他凭空想象的。陈凯希所说的当时,不知所指的是什么时候。不管怎么样,事实是商联控股不曾借150万令吉给商联会,也没有较后再给商联会约50万令吉这回事。这200万令吉的来源,商联会本身有记录,那就是商联控股董事部在1999年7月通过商联帝沙上市后,捐献200万令吉作为建会所的基金。这是一次过的捐献,不是商联会借钱给商联会。
在1993年12月14日,商联控股脱售Nichmurni 获得35万8900令吉捐献给商联会,存入建会所基金,以购置位于敦拉萨路的地段的用途。
而这项捐献,在黄文彬在世时交待下来的。时隔三年又六个月的2004年1月,商联控股才终止每月捐助1万令吉(从1991年4月开始到2003年12月,总计165万令吉)给商联会。
而其中的真正原因是,黄文彬清楚的知道因为他个人的威望以及多年来不把社团和商业机构混在一起,商联控股才幸免于步上其他华资控股的后尘。
因此,在他知道自己患病后,就交待下来两个机构要分开,而当时担任商联会执行秘书的丹斯里宋兆雄,也曾经已董事部重整委员会主席的身份,指出商联控股和商联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机构。
黄文彬毕竟有先见之明,这“脐带关系”不切断,迟早会留下祸根。商联控股和商联会的关系密切,无疑的与黄文彬同时领导者两个组织有关,让人误解两者是从属关系。而陈凯希等人,更是硬说有这样的关系,把误解当正解。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陈凯希的头脑(41)— 没有“幸好”这回事
“公司法有一个规定,即公共公司不能够借钱给董事,否则必须面对法律的制裁。
“他们两人,一个是商联控股董事主席,一个是商联帝沙顾问,我也是签名的人,可能我也是带罪的,但我个人没有利益,只是为了友谊。”
“幸好,那笔钱,后来转去投资西安马中商城了。我是支持投资马中古国际商城。”
后来,西安马中国际商城在吉隆坡签约时,钟廷森、陈凯希有去见证,钟会长代表商联会,陈则是马中友好协会秘书、马中经贸顾问。
在2010年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做人没有原则的许庆琦,有备而来,在“借钱”这问题上大作文章,很有小丑的架势。他声称不排除会把这事件带上法庭的可能。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许庆琦没有行动,陈凯希也不动。那里出了问题?
唯一的合理解释是:陈凯希那班人没有控告的基础。颜清文“借钱”没有犯法。我是说,他没有抵触马来西亚的公司法,因为“借钱”的公司,是上海的公司,不是商联控股本身。据了解,向公司“借钱”在中国不算犯法。
在这事情上,陈凯希没有犯法,颜清文、林源德等人也没犯法,而陈凯希说他“没有个人利益,只是为了友谊”,用意是要把自己当作是受害者来看待。同样的,在这事件上,陈凯希可不是受害者,为何他会感觉到自己是受害者,我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陈凯希说“幸好,那笔钱,后来转去投资西安马中商城了”。这笔钱,本来就是投资到马中商城的,这完全不是幸好或不幸的问题。陈凯希一开头指控人家“没钱借钱”,才会用“幸好”这个字眼,看似前后呼应,可是,他后面那一句“我是支持投资马中国际商城的”,却重重的刮了自己一巴掌。
实际的情况是,没有人说陈凯希不支持马中国际商城。因为假如不支持,他就没有必要签“借据”,因为他清楚的知道1千万人民币不是进颜清文口袋的,实实在在是商联控股的钱,是商联控股在西安的投资。这才是真相。
“他们两人,一个是商联控股董事主席,一个是商联帝沙顾问,我也是签名的人,可能我也是带罪的,但我个人没有利益,只是为了友谊。”
“幸好,那笔钱,后来转去投资西安马中商城了。我是支持投资马中古国际商城。”
后来,西安马中国际商城在吉隆坡签约时,钟廷森、陈凯希有去见证,钟会长代表商联会,陈则是马中友好协会秘书、马中经贸顾问。
在2010年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做人没有原则的许庆琦,有备而来,在“借钱”这问题上大作文章,很有小丑的架势。他声称不排除会把这事件带上法庭的可能。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许庆琦没有行动,陈凯希也不动。那里出了问题?
唯一的合理解释是:陈凯希那班人没有控告的基础。颜清文“借钱”没有犯法。我是说,他没有抵触马来西亚的公司法,因为“借钱”的公司,是上海的公司,不是商联控股本身。据了解,向公司“借钱”在中国不算犯法。
在这事情上,陈凯希没有犯法,颜清文、林源德等人也没犯法,而陈凯希说他“没有个人利益,只是为了友谊”,用意是要把自己当作是受害者来看待。同样的,在这事件上,陈凯希可不是受害者,为何他会感觉到自己是受害者,我看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陈凯希说“幸好,那笔钱,后来转去投资西安马中商城了”。这笔钱,本来就是投资到马中商城的,这完全不是幸好或不幸的问题。陈凯希一开头指控人家“没钱借钱”,才会用“幸好”这个字眼,看似前后呼应,可是,他后面那一句“我是支持投资马中国际商城的”,却重重的刮了自己一巴掌。
实际的情况是,没有人说陈凯希不支持马中国际商城。因为假如不支持,他就没有必要签“借据”,因为他清楚的知道1千万人民币不是进颜清文口袋的,实实在在是商联控股的钱,是商联控股在西安的投资。这才是真相。
2011年6月3日星期五
陈凯希的头脑(40)— 到底是谁陷于谁不义?
目前,颜清文和陈凯希之间的争议点,有一个是“一千万人民币的贷款”。
“颜清文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公司投资西安马中国际商城之前,即投标时没有钱向商联控股借钱,说好3个月或6个月以后还。
“当时,他亲自到我这里,要求我在那张借据上签名。我这里的工作人员都看到的。最近他展示两张上海虹桥的纸上会议记录。其中一张与我的签名不同。那张集体签名的借据不是我签名的。和我原来签名的那一张截然不同。”
“先前的那借据,董事主席林源德已经先签好名,我看主席签了,我也就签。我这人就是太轻易相信人,也乐于助人,不幸,他如今陷我与不义。”
陈凯希是当事人,对“借钱”的实情是一清二楚的。根据拿督陈法盛在去年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的解释,西安马中商城计划 ,商联控股有20%的股权。当时投标的诚信金是5千万人民币,商联控股股权占20%,要缴付的部分是1千万人民币。
由于当是投标的期限紧迫,商联控股董事部认为直接动用商联控股的在上海的一间子公司钱,把钱汇到颜清文的银行户头(因为颜清文在中国有法人的身份),以便能够掌握时机投标。之所以会出现“借钱”这个字眼,是因为颜清文考虑到如果投标不成,钱可以迅速的还给商联控股。
]这番好意,陈凯希却把它曲解为颜清文没钱才向商联控股借钱,用心之不善,昭然若揭。
公司要投资,付诚信金天公地道。陈凯希当时还是这家上海公司的董事,其职责不是“乐于助人”,而是要考虑到股东的利益,不能因为林源德签了,自己也蒙查查的签。
另外,陈凯希说上海虹桥的会议记录,其中一张的签名不是他的签名。他只差没有说有人冒签他,但含义已经是很明显的。冒签可是刑事罪,陈凯希那么肯定名字不是他签的,却没有向有关当局举报,奇哉怪也!
陈凯希说人家陷他于不义,不知要从何说起。如果犯法,大家犯法,不是陈凯希一个人犯法。可是,在这件事上,陈凯希明明知道“借钱”不是真借钱,却扭曲事实说那是借钱,到底是谁陷谁于不义?
“颜清文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在公司投资西安马中国际商城之前,即投标时没有钱向商联控股借钱,说好3个月或6个月以后还。
“当时,他亲自到我这里,要求我在那张借据上签名。我这里的工作人员都看到的。最近他展示两张上海虹桥的纸上会议记录。其中一张与我的签名不同。那张集体签名的借据不是我签名的。和我原来签名的那一张截然不同。”
“先前的那借据,董事主席林源德已经先签好名,我看主席签了,我也就签。我这人就是太轻易相信人,也乐于助人,不幸,他如今陷我与不义。”
陈凯希是当事人,对“借钱”的实情是一清二楚的。根据拿督陈法盛在去年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的解释,西安马中商城计划 ,商联控股有20%的股权。当时投标的诚信金是5千万人民币,商联控股股权占20%,要缴付的部分是1千万人民币。
由于当是投标的期限紧迫,商联控股董事部认为直接动用商联控股的在上海的一间子公司钱,把钱汇到颜清文的银行户头(因为颜清文在中国有法人的身份),以便能够掌握时机投标。之所以会出现“借钱”这个字眼,是因为颜清文考虑到如果投标不成,钱可以迅速的还给商联控股。
]这番好意,陈凯希却把它曲解为颜清文没钱才向商联控股借钱,用心之不善,昭然若揭。
公司要投资,付诚信金天公地道。陈凯希当时还是这家上海公司的董事,其职责不是“乐于助人”,而是要考虑到股东的利益,不能因为林源德签了,自己也蒙查查的签。
另外,陈凯希说上海虹桥的会议记录,其中一张的签名不是他的签名。他只差没有说有人冒签他,但含义已经是很明显的。冒签可是刑事罪,陈凯希那么肯定名字不是他签的,却没有向有关当局举报,奇哉怪也!
陈凯希说人家陷他于不义,不知要从何说起。如果犯法,大家犯法,不是陈凯希一个人犯法。可是,在这件事上,陈凯希明明知道“借钱”不是真借钱,却扭曲事实说那是借钱,到底是谁陷谁于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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