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凯希在法庭上夸夸其谈“社会契约”,彷佛要把自己置放在道德的制高点,要让人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至于被商联会起诉者,皆是道德败坏者。对陈凯希而言,这是道德的审判,不是法律的审判。
我说“对陈凯希而言”,理由其实简单明了。假如不是法律审判,商联会何必诉诸法律?从这一点来看,商联会还有一些法制精神,陈凯希却是十分的淡薄,他要的就是“道德审判”。
在这场商联会对颜清文等人一案,辩护人是完全被动的。陈凯希指他们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没有错,可是他背后的意思,根本就是要说他们在道德有错,所以要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陈凯希的做法本身就不道德;因此,他要以道德来审判别人,有多大的说服力,不言自明。
陈凯希版的“社会契约”,之前已经说了一些。现在要继续说,是因为“社会契约”对陈凯希来说是太重要了,没有“社会契约”这个东西,“商联控股风波”没有了主题曲,陈凯希也没戏可唱。
令人失望的是,陈凯希在法庭上解释“社会契约”,却暴露了他思想的贫乏。不言而喻的其中一个含意 是:不懂装懂,不存在的当作存在的。有什么样的证明?既然是不言而喻的,陈凯希为什么还要划蛇添足,一方面说“社会契约”是个指南,另一方面说股票认购限制,然后又说有“特殊的情况”,就算是违反了也不算违反。他到底要说什么?
有一个故事说,有个人要想当画家的人问一名出名的画家,画什么最容易?这名画家说,画鬼最容易。那个人好奇的问:为什么?画家说:鬼没有形状,所以最好画,你说你画的是鬼,没有人可以反驳你。
陈凯希像不像画鬼的人?不像。他画的鬼还给人说画得不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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