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星期一

陈凯希的头脑(16) —— 陈凯希版的“社会契约”(七)上

假设陈凯希的“社会契约论”如他所说是存在的话,那马来西亚的华裔的命运可要糟糕了。尤其是那些2万多名商联控股的华裔股东,在近30年后,才突然发觉他们与商联会—这个由马来西亚华人工商界的有钱人组成的组织--有不言而喻的“社会契约”。

要是 这些股东是第一次听到有这样的“社会契约”而抗议,我不知道陈凯希会怎么答,但我可以告诉你,他会顾左右而言他的:你们没有违法,我也没有违反,只有六个被诉的人违反“社会契约”。

股东继续追问:可是,你在法庭上说以商联会的利益为首,股东的利益排次要,你不是把我们的利益当儿戏吗?陈凯希或许会答:我不能代表商联会说话。你去问钟廷森。

股东不耐烦了,骂道:陈凯希你这杀千刀,把我们当傻子。如果你不能代表商联会说话,那你还敢称自己为商联会的信托人?你之前讲话的口气,根本就是替商联会讲话嘛。

面对这样的逻辑矛盾,陈凯希会指这些人的思想没有逻辑,而他陈氏的“是又不是,不是又是”的逻辑,才是正统的逻辑。

股东可能存在的疑问 是合理的。假如有这么一个“社会契约”,他们的投资不就等于捐款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商联会当时招股时,为何没有说明?或许许多人会因此不参股。股东当然会有个更大的问号:商联会那些领导和成员,比一般我们这些当胶工、劳工、小贩、小园主等等有钱,为什么不自己搞大企业,却要从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打主意?

如果像当初所说的要股东过老板瘾,那我们现在顶头上为何突然陈凯希的一句话而有了个“太上老板”?如果眼看搞大企业不行了,为何不把让人钱退还可股东?

这里要顺便一提的是,著名会计师周芝简忠诚的为陈凯希抬轿,可是明显的不是为商联会抬轿。法庭在上个月的审讯里,拒绝了诉方要传召毕马威的会计师 来供证的要求。而在场的一些人士告诉我说,辩方律师有提到周芝简供证的问题,指出他之前已经反对周芝简出庭供证,是因为周芝简所依赖的都是公开的文件,一般人都可以接触得到,而且与案件没有关联。

也就是说,假如姓陈的会计师出庭的话,最可能的结果和确实的用意,是把与此案无关的企业管理问题带进来,经过报章的渲染,丑化辩方。是的,假如辩方不满意诉方的会计师的“证据”,他们可以要求另一会计师出庭供证。法官因此决定不允许这个证人出庭。

这两年多来,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周芝简的工作,就是讲他并不是最在行的企业管理的问题,这牵涉到许多法律的枝枝节节;而陈凯希演的是另外一套戏码,其中的主线为不受法律约束的“社会契约”,可以天马行空。

周芝简为陈凯希抬轿,是他的个人自由;假如他因此被控,他也应该当然接受人家起诉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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