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问:我参考诉方第二证人供证书。第40页,80道问题的答案〔宣读第一个句子:“作为商联会控股有限公司及商联帝沙种植有限公司的创办者,以及有关沙巴地段的成功申请者,商联会的信用受到严重伤害。”〕你可以告诉这尊贵的法庭,商联会有没有申请沙巴土地的转让?有或没有。
答:有的。
44.问:商联会是通过它的理事或在1981年商联会会员代表大会选出为的信托人?
答:通过它的理事。
45.问:可不可请你向这尊贵的法庭出示任何你在之前作证时所说的商联会理事在沙巴土地转让的正式申请?可以或不可以?或者你需要一些时间查阅?
答:是的。
46.问:请向这尊贵的法庭出示该份由商联会理事在沙巴土地转让的正式申请?拿该文件给我看?
王健强律师:可不可以请你今晚查阅商联会的记录并在明天针对这个问题告诉法官大人。
47.问:是谁代表商联会签署你较早时作证时所说的沙巴土地转让的正式申请?
答:我记不起。
48.问:D1-BD(2),第211页第8。1段陈凯希先生的口供书(宣读)。然后我要你参阅PBD3第618页至620页的宣誓书,呈堂证据D2,诉方第一证人的宣誓书。商联会没有没发布诉方第一证人的宣誓书?有或没有?8。1是陈凯希先生的断言。
答:我记不起。
49.问:看PBD3第618页至620页的宣誓书。你记得在什么时候看过这宣誓书吗?记得或不记得。
答:记得。
50.问:你大概什么时候第一次看到这宣誓书?
答:我记不起确实的日期。
51.问:大概是在那一年?2008年、2009年或2010年?
答:我想应该是2008年。
52.问:你在那里看到?
答:在我的办事处。
53.问:你大概在2008年看过这宣誓书?
答:是的。
54.问:我要你参阅PBD3第619页第4和第5段(宣读)。你同不同意我说的,第4和第5段所指的正式申请与你在第45道问题的回答所指的“正式申请”是同样的申请?
答:我不这么认为。
55.问:那你大概在2008年第一次读到宣誓书里的第4和第4段的“正式申请”指的是什么?
答:律师所指的信托人是在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信托人。我提到的信托人是商联控股和商联帝沙的董事。我们的理事是我们的信托人。
56.问:要是商联会理事是商联会不动产的信托人,那1981年商联会会员代表大会就不需要选出这4名信托人了?
答:刚才我被问到章程里的有关4名信托人,不过那个时候我要详谈和进一步解释。我可以作出解释吗?
57.问:你要解释你所说的信托人是什么?请便。
答:当我们回到修改的章程,我们发现到有一条文附加到有关委任信托人处理不动产。这在一个社团是很普遍的。假如我们有一资产或房产,这4名受委的信托人得保管上述的资产。因此我说这些信托人和我所指的沙巴土地“信托人”是不一样的。没有其他解释了。
58.问:你是不是说,在商联会第17条文下受委的4名信托不可成为沙巴土地的信托人?
答:是的,不可以成为沙巴土地的信拖人。
59.问:较早时你说你没有法律知识,你怎么在休息后却知道这个东西呢?参阅第57道问题的回答。
答:刚才我没有被给予机会解释第17条文。第17条文只限于房产。商联会章程,不论是原本的或者是修改后的,不允许商联会直接参与商业活动。因此,我们需要参考在那里的宗旨。因此为了能进行商业活动,商联会需要设立一间投资公司。
60.问:从11。45早上到12中午这段休息时间,你没有和商联会的律师陈怀安讨论有关第17条文的事项?你已经宣誓了。
答:有。
61.问:第57道问题的回答是你与陈怀安讨论后得出的答案,是或不是?
答:不是。
62.问:第57道问题的回答。这是你的答案吗?
答:是的。正如我之前说的,我要求更详细的解释这问题。
王健强律师:我要这尊贵的法庭提醒证人不要在盘问期间与任何人讨论。
证人:我可以作出澄清吗?
法庭:是不是有关你没有讨论的问题?
证人:是的,是有关这一个问题。
王健强律师:除了这个案件,你可以讨论其他任何事情。
** 法庭休庭至下午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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