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联控股因商联会推动下成立。商联控股原本是要作为商联会的投资臂膀。开始的时候商联会确是有投入资金,但后来商联会把手上的股票卖了。因为商联会在商联控股的股权微不足道,因此,商联控股从来就不是商联会的投资臂膀。
商联控股成立所立下的六个任务:引导华裔争取国家经济政策的机会、协调华团的商业活动、协助小企业现代化、推动华裔精密工艺、带动华商进军国际市场以及安排及提供人力训练。
当年的招股活动,是以商联会和商联控股进行的。如果讲到要完成六大任务,商联会和商联控股都同样有责任,而不只是靠商联控股。
“商联控股风波”闹得越来越不可开交,大家也把矛头指向商联控股的董事部,指责他们失责。
事实上,商联控股从创立到现在,都在尝试进行其任务。例如,商联控股曾办MBA以及其他培训课程,也办过财经杂志《工商世界》,但因为种种客观因素,培训课程没有再办下去,《工商世界》也卖给《星洲日报》。商联控股也曾朝高科技行业发展,曾培训了一批工程师。后来因为大环境的改变,导致投资失败。
以上的几个例子可说明商联控股曾经尝试,无奈商联控股目前的架构以及商联会的“缺席”,要去完成以上任务,证明如果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非常困难的事。
即使是商联控股如原订计划一样,成为商联会的投资臂膀并按照六大任务的目标前进,处境会不会比现在好,还是个疑问。毕竟做为一个商业机构,要完成以上任务证明是“名不符实”。
有心人挑起“商联控股风波”,提到这六大任务,声称要为小股东请命。我感到好奇的是,2万多名小股东的投资用来搞“民族企业”,完成六大任务,是不是蜉蝣撼大树?这对小股东公不公平?
现在华人企业比商联控股财雄势厚的比比皆是,假如他们能够发挥所张,为华社制造更多的就业、投资、培训等机会,不是比商联控股单挑“民族企业”更实际吗?
1 条评论:
[b]在新咖啡店总坛的《马来西亚红色企业家陈凯希传奇》的一则贴文写有关商联控股风波起因,转载过来这里让大家阅读。[/b]
问:
本人是商联控股的股东已经二十多年了,最近看你在此发表的言论使我看了约胡涂.
我个人拥有商联控股的股份虽然不多,但终希望我的股份可以挂牌以方便买卖. 据我了解, 商联控股的董事是要把商联控股在商联帝沙的股份按比例分给商联控股的股东而你却说商联控股的董事要把商联帝沙解散,这就把我弄胡涂了.
以我肤浅的认知,这是两回事. 希望尊敬的周会计师指教.
据你所说,商联控股派发的股息来自商联帝莎的盈利, 董事的建议把帝沙的股份分给股东由他们直接享有商联帝莎的股息及盈利,他的利和弊又在哪里.它的分别在哪里?
在股东要求上市的股份的前提下,把商联控股的股份转换成上市的商联帝莎股份,他的利害在哪里?
回应如下:
1.商联控股风波的焦点在于企业监管的实际效应和效能。
前提
近年来, 企业监管的课题 :
-大企业倒闭
-大企业规模日益庞大和复杂;
-普通股东是局外人对公司的内情毫无所知;
-董事局对公司行政的透明度及对公司的责任性课题;
-法律及条例架构相当完整不过缺少自律性;
-有必要规定监管条规及最佳措施准则
“如果管理是关于商业的运作,
监管就是确定运作是适当和正常的运转“
“处理公司业务及事务所用的程序及结构,以促使商业
昌盛及提高公司的信用,其最终目标是在提升股票长期
价值,同时,也顾虑到其他有关人士的利益。”
2.“民族事業”是騙人的嗎?
a) 当星洲日报 “情在人间” – 评论版updated:2007-10-03 打出上面的标题:
商聯控股的爭議中,創始人之一的顏清文(也被视为商联控股的后台老板和实权董事长)說:“指商聯控股是在搞民族事業,是騙人的。”
大家都愣住了,一言驚醒夢中人,這出戲搞了20幾年,今天,難道已是夢醒時分?
20幾年來,是誰在騙人?被騙的又是甚麼人?小股東付出了甚麼代價?華人社會又被“搵笨”?
b) 80年代成立時,商聯控股打起民族事業的旗幟,對華人社會動之以“義”,要振興民族經濟,為華資企業打開生路。
一時之間,支持商聯控股,成為華人社會的潮流使命;短期內招攬小股東2萬多人,集資5000萬令吉,浩浩蕩蕩展開經濟上的十字軍征途。
20幾年過去了,成績乏善可陳,沒有甚麼搞頭;惟有子公司商聯帝沙,藉棕油業景氣而稍有生氣。
3. 当一间公司的负责人认为搞民族事業是騙人的,是不是代表对公司没有信心,让人感觉到负责人有意图收档?他们是不是应该召开股东说明大会,告诉股东们董事会如何将公司所有的资产以最高的价钱卖出,然后将钱回遣股东?
4.商联控股拥有2.5亿商联蒂沙的股票或29.5%的股份,乃大股东之一,将股份卖给KLK, IOI或SIME等大哥,是不是可以拿到溢价?(听说当时一位会计师董事提醒董事部溢价焦点,却在没有给任何理由下被拒绝。严重声明:只是听说。我说出来只想知道真相,没有诽谤之意图!!!董事部可以澄清有没有这回事吗?也许海鸥之友可以吧!?
5.了解到现“任”的大股东不想多一位大股东(其实没有多一位大股东,只是换股东而已,换了一位可能不听话的股东),那么,现“任”大股东应该寻找顾问解决此难题。大股东或董事部有这样做吗?
6.当时的情况,没有了商联蒂沙,商联控股就没有生存的需要,所以,不应该把商联帝沙解散而还留住RM0.10控股的股票。要这样做必须与上述第3项一起做。要不然,效绩如下。
7.商联控股的董事是要把商联控股在商联帝沙的股份按比例分给商联控股的股东,而我却说商联控股的董事要把商联帝沙解散,是因为商联控股再不拥有商联蒂沙(解散-消灭)了,蒂沙的股票落在个人的手上。
8.忽然间,市场多出2.5亿商联蒂沙的股票,你我可以想象得到是什么样的情况吗?能够在第一时间卖出蒂沙股的股友跑得快,损失可能还不太大。迟了,蒂沙的股价极可能跌逾30%而停牌,而且还可能继续跌,会跌至什么价钱呢?我连想也不敢想!跑慢的亏至惨不忍睹!
9.当然有人会说,你可以不卖呀?问回自己,可能吗? 我想问一个不专业的问题:假如我有机会可以先注册我的股票,可以先卖,后来卖股的人亏不亏与我无关,我会这样做(先注册我的股票,可以先卖)吗?如果你问我:大股东有权力这样做,他们会不顾道义这样耍小股东吗?我不回答你。请问海鸥之友。海鸥之友的答案对小股东非常重要!!!小股东能不能够安睡全靠海鸥之友的答案!
10.上面所说的都是很重要的决定。假如我是董事,我一定建议寻求商业顾问的意见,叫他们拟出一两个或两三个方案,然后,召开股东大会让股东决定。此决定实在太严重了,身为董事的我真的不敢担起此重责。
我很“佩服”商联控股董事部(没有寻求商业顾问的两三个方案?)坚持他们的唯一方案。也没有解释为什么他们唯一的方案是最佳方案。
我曾经提出过许多构想方案,如下:
方案一
就是留住帝沙种植(挂牌公共公司)的二亿五千六百万股,让它每年生息。
评论:只要帝沙种植的业务管理良好,每年有钱赚,是一个长期投资,值得考虑。
方案2
将商联帝沙种植二亿五千六百万每股面值25分的普通股解散,分给股东。不过,请注意:将2,560,000宗(lots)[每天平均交易量是640宗-以3/9/2009交易量作准]在市场抛售,其杀伤力不输于原子弹,走慢半步的股东保守的估计可能会不见了超过一半的身家!
评论:应该同时考虑方案3的评语。
方案3
将所有的商联帝沙种植股以“一单位”售出,争取比股市标价更高的价钱,通常会多出约20至30%? 而且还还可能是一个保守的估计。
方案4
张扬集团安排预先移出非种植核心业务给张扬集团属下的公司,然后,将共同拥有的总数57%的蒂沙种植股一并卖掉,寻求比方案3更高的价格,皆大欢喜!
方案5
邀请工商会的理事进入董事局,协助管理,走回当时成立商联控股宗旨的原来之路。
评论:只要商联控股的股东每年都拿到合理的股息,工商会理事应该不会建议,控股的董事也没有意思要卖掉蒂沙种植,同时又能解决当前与工商会争论地权的问题。岂不是双全其美?何乐不为呢?
目标是解决问题,重点是商联控股的利益为前题。
方案6
假如核心董事/股东愿意和所有的商联控股股东有了一个谅解,签一个协议,或者核心董事/股东做出一个承诺,叫股东们同意照董事们的建议法解分蒂沙种植股,而核心董事/股东愿意补偿小股东的“损失”,即所谓应得的溢价。
评论:此方案的好处是核心董事/股东不必花约3亿令吉还给股东,又能够继续控制两间公司,股东拿到钱之后还有自主权,卖不卖股票自己决定。
如果法律上允许的话,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案。
方案7
董事部聘请独立的专业顾问团从各方面的角度去研究问题所在,寻找出一个不伤害股东利益又对有关者有利的方案。
方案8
任何人的建设性方案,尤其能够避过如方案2可能引发的伤害的方案,如:有良好的策略,再不会影响股价的情形下长期卖出蒂沙的股票,同时,将收回来的钱长期不停的派发高股息给商联控股的股东。
结论
无论是什么方案,即使股东无法从中获益,都应该是在无严重损失下退出这个对无辜股东的漩涡风波。
我建议商联控股主办一个股东研讨会针对商联控股的前途和方向互相交流,寻求最佳方案。
在此,我毛遂自荐,愿意成为主持人或主讲人之一,海鸥之友也可以是主讲人之一,海鸥之友不会反对吧!?
希望海鸥之友帮忙促成此商联控股股东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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