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闹得哄哄烈烈的“商联控股风波”,是因为商联会和华总“参与其盛”。商联会是商联控股的发起人,而由现任会长丹斯里钟廷森的领导的商联会,从开始要当和事佬到后来成为参与者,要索回土地、要一千万令吉的回馈金等等。这是华社的怪再现。
当时的商联控股顾问丹斯里颜清文就在钟廷森在2008年8月1日举行宴请华团代表的晚宴之前,在报章刊登了一则《致钟廷森公开信》,挑战钟廷森挑起“民族企业”的担子,筹款收购商联控股。
钟廷森回应颜清文说颜清文搞儿戏,说与其搞民族企业,但不能叫他(钟廷森)去成立一个政党。换句话说,在钟廷森的心灵深处,他并不相信民族企业是行得通的。搞政党比搞民族企业容易,这至少是我认为钟廷森要传达的讯息。这是一点。
第二点,颜清文在广告里有暗示,论威望影响力,钟廷森绝对与当年的黄文彬没得比。钟廷森也有自知之明,不敢接受颜清文的挑战。
第三点,钟廷森以为可以“混水摸鱼”,趁“商联控股风波”正热时,向商联控股拿1千万的回馈,那商联会的活动基金就有着落了,商联会的大老板自己不用掏腰包,也不用去筹钱。换句说,他根本不是关心商联控股,他关心是可否从风波里得到一些好处。
由钟廷森领导的商联会假如真的要“回复民族企业”的本来面目,其实接受颜清文的建议,筹钱把商联控股买过来,让那些在商联控股投资了25年的股东,决定要不要继续支持“民族企业”。要的话,他们会继续把钱留下来;不要的话,商联控股也许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商联会的“投资臂膀”,因为许多小股东会把股权卖掉,商联会可以大量吸购,成为单一大股东。
当时钟廷森可以大展拳脚,把商联控股推向一个高峰也说不定。可惜,他没有这么伟大,不敢接受“天降大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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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December 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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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 Entry特别消息 - 法庭判商联控股败诉, 9大提案可列议程
本部落格格主探悉,商聯控股於9月18日在所召開的股東大會,阻止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主席陳凱希等提出的9大提案並入稟法庭,吉隆坡高庭已作出判決,即商聯控股必須接受把九大提案列入股東大會討論事項,並付一萬令吉堂費。
图为法庭谕令文件
商聯控股主席繆進新在9月18日股東大會表示,一旦法庭有了明確指示,商聯控股將另擇日期繼續召開大會。
他在大會結束後對記者說,他們已經針對捍委會要求把9大提案納入股東大會議案的事項,入稟吉隆坡高庭,向法庭申請裁決是否必須接受或拒絕上述9個提案,因此,在法庭在裁決前,股東大會不能針對這些提案做出討論。(股東大會詳細報導請參閱本部落格於9月19日所轉載的新聞報道)
2009年9月10日,捍衛商聯控股股東權益籌委會(捍委會)將9大提案聯同文件呈交給商聯控股的秘書處,但秘書處於9月16日才致函通知,告知董事會針對捍委會要求把9大提案納入股東大會議案的事項,入稟吉隆坡高庭,向法庭申請裁決是否必須接受或拒絕這9個提案。
捍委會所提呈的9個提案是:
1.大馬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遵守企管準則,商聯控股是公眾公司,擁有2萬2千名股東,應該遵守企管準則以維持公司透明度,保障股東權益。
2.要求委任會計顧問公司公開審查3項課題:a.商聯科技公司倒閉虧損1億3千萬令吉;b.商聯控股在商聯帝沙擁有股權從2000年到現在從42%削減至29%; c.中國投資溢價12億人民幣,董事會應向股東做出交代。
另外7項提案是推薦7名候選人進入董事會。
根據法庭文件,董事會是於2009年9月19日入稟法庭,將提呈提案的3名人士即1.李錫循、2.李錫慧及3.周芝簡列為答辯人。
高庭法官哈密蘇丹阿布峇卡審閱9項提案和雙方書面陳詞和答辯書,以及聆聽雙方律師口頭陳詞,宣判起訴人敗訴,並須負責1萬令吉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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