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联控股风波”的起因,我在首篇文章就开宗明义的举出“小股东监督机构”指陈凯希成立“捍卫商联控股小股东权益筹委会”有个人议程。我们是就此要点开展我们对真相的追求。
有网友回应《我们欢迎理性、诚恳的讨论》指出几个问题,正是我们喜闻乐见的。
我指出要22000多名商联控股担起“民族企业”的包袱,该网友认为假如你不相信某公司的董事,不会把血汗交给他们管理。假如管理不理想,还要向股东解释。这看法基本没问题,但他回避了“民族企业”这重要的概念,却使到整个课题讨论起来更加纠缠不清。
持平而论,我们其实不能说商联控股股东因为相信董事才把钱交给董事管理。比较贴切的说法是华人对打着“民族企业”招牌的商联控股有所期许才把钱投进去。
当初这些股东大部分因为要扶助“民族企业”而拿出他们的钱投资(因为商联会的号召)。假如他们认为当初的投资是错的(我相信有相当大部分的人会这么想),要把钱拿回来其他免谈,你作为董事该怎么做?保留这些投资继续发展是其中一个选择,把能够退回的资金先退回,却又是另一种做法。
根据我对商联控股董事的观察,他们其实不想再担起“民族企业”这个“十字架”。这种责任比一般企业的责任还重大。投资不当或亏了钱,会受到千夫指;赚了钱有些人不会感激,即使没有什么大问题,也可以夸大。
他们最大的心愿是在他们有生之年能够把钱退还给2万多名的小股东,对这些股东有个无愧于天的交代。这样好的事情肯定有些人不想看到它真的发生。
我不反对周XX要以企业监管来讨论商联控股,但我认为这课题应该放在马来西亚“民族企业”历史发展的脉络来讨论,会更加有教育意义。
有关网友的第二个问题,我感到十分震惊。假如有关网友真的是专业人士者对企管有一定研究的人,我实在想不通为何他坚持说董事没有解释或说明有当初成立的使命“事与愿违”。这个问题的后一部分,其实是先入为主。那就是他认定商联控股股东都愿意继续把他们的投资留在商联控股,更完全没把商联会从一开始就没法把商联控股当作“投资臂膀”的因素考虑在里面。
该名没有署名的网友还针对商联控股参与中国西安的投资,其实是重提旧事。他认为商联控股的2千1百万令吉是借给香港公司。事实上,他清楚的知道在9月18日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商联控股还不是香港公司的股东(引述:“至刚过不久的股东大会时还不是股东”)。
3个月过了,商联控股已经是该家公司的股东了。退资和在西安投资有没有矛盾?上述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我只能说:假如该网友真的对企管有研究(或认识),就不会问这样的问题。这在企业里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有关网友的最后一个问题也问得很巧妙,但他漏掉了一个重点:他还不明白商联控股董事的心意。允许我在这里再说一下“民族企业”。
在去年的“商联控股风波”,丹斯里颜清文曾挑战商联会会长丹斯里钟廷森去成立一家华资集团,全面收购商联控股,然后重新改组董事部,继续推动“民族企业”。他还说以钟廷森今日的声望,要筹10亿令吉不是难题。
钟廷森对此的回应是预料中事,他不敢接爱挑战并指颜清文在儿戏。依我的想法,钟廷森即使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全面收购商联控股,他顶多盼望得到1千万令吉的“回馈”,让商联会有一大笔钱可以花,他就不必自掏腰包或者去筹钱了。
关心小股东的上述网友,你是不是觉得由钟廷森领导的商联会也应该像你一样关心商联控股全面收购商联控股,再让商联控股回到当初创立所定下的六大使命,把“民族企业”发扬光大?显然的,钟廷森过去不相信“民族企业”,现在不相信“民族企业”,将来也不会相信“民族企业”。
4 条评论:
民族企业无法承担的重责回应-与风兄共勉
风飞扬说:
“持平而论,我们其实不能说商联控股股东因为相信董事才把钱交给董事管理。比较贴切的说法是华人对打着“民族企业”招牌的商联控股有所期许才把钱投进去。”
“保留这些投资继续发展是其中一个选择,把能够退回的资金先退回,却又是另一种做法。”
回应:
上面的说法太天真太无知了!!!假如当时的董事部的董事不是华社领袖而是阿猫阿狗,股东们会让这些阿猫阿狗打着“民族企业”招牌的商联控股有所期许把钱投进去吗?
风飞扬应不应该对说了这么的一句话向商联控股全体股东道歉???
“保留这些投资继续发展是其中一个选择,把能够退回的资金先退回,却又是另一种做法。”
这正是股东们要董事部激荡大脑,也是身为董事的基本企业责任。
或者,商联控股缺乏的就是所谓的“修道而保法”,孙子将道列为五事七计之首。。道 – 乃法规也!乃一家公司最基本的企业管治之道!
风飞扬说:
“上来年控股董事部最大的心愿是在他们有生之年能够把钱退还给2万多名的小股东,对这些股东有个无愧于天的交代。”
回应:
这正是商联控股风波的焦点!现钱退还没问题,是商联控股董事在没有任何顾问或专家的报告却坚持要以蒂沙股票退还资金才会引起纠纷!
说多一次,只要商联控股将29.5%蒂沙股现金卖出,然后将钱退还给股东,整个风波事件就立刻圆满结束!!!
风飞扬说:
“该名没有署名的网友还针对商联控股参与中国西安的投资,其实是重提旧事。他认为商联控股的2千1百万令吉是借给香港公司。事实上,他清楚的知道在9月18日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商联控股还不是香港公司的股东(引述:“至刚过不久的股东大会时还不是股东”)。”
回应:
在2008年及2009年3月31日(结账日)和2009年9月18日(股东大会日期),香港GOOD HONEST INTERN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诚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缴足股票资金是港币10千,而且100%股权属颜XX控制的5杰集团。
问:
1. 在没有股东身份的情况下,你愿意借2千1百万令吉是借给这间香港公司吗?
2. 将5杰拥有的10千股转出2千股给商联控股很困难吗?需要两年的时间?而且,还是在9月18日的商联控股股东大会事件爆发之后,被人不停的追问后才在2009年11月将20%股票发出(还存有一些疑点 – 以后再谈)。
风飞扬说:
“在去年的“商联控股风波”,丹斯里颜清文曾挑战商联会会长丹斯里钟廷森去成立一家华资集团,全面收购商联控股,然后重新改组董事部,继续推动“民族企业”。他还说以钟廷森今日的声望,要筹10亿令吉不是难题。”
回应:
这句话具误导成分,解释如下:
1. 2007年8月15日
商联控股董事主席认可的价钱(见28/9/2007 年常年股东大会通知书附件)= Rm 0.60。57%商联蒂沙股价值 = 1.5亿。
2. 2008年1月3日
Tan Sri 锺廷森在报上说:商聯控股一旦順利出售29%股份後,至少可獲得3億令吉,也是说,每股值 = Rm 1.17 而非如Tan Sri 颜清文所指的57%值10亿(见下)。
3. 2008年1月15日
Tan Sri 颜清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要求的价钱 = Rm 1,000,000,000(10亿)/ 503,424,000(57%)= Rm 2.00
以Tan Sri 颜清文的计算,57%价格 = 5亿至6亿,比Tan Sri 锺廷森在报上说的3亿多出两亿,当然没有买家。Tan Sri 颜清文肯用这个价钱买29.5%商联蒂沙的股权(已经打折了)吗?
风飞扬继续说:
“钟廷森对此的回应是预料中事,他不敢接爱挑战并指颜清文在儿戏。依我的想法,钟廷森即使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全面收购商联控股,他顶多盼望得到1千万令吉的“回馈”,让商联会有一大笔钱可以花,他就不必自掏腰包或者去筹钱了。”
颜XX的确在儿戏,将 57%价格 = 5亿至6亿喊高价10亿,然后要他人以10亿高价买下57%商联蒂沙的股权,当然永远找不到买家!!!
当时Tan Sri 锺廷森在报上标价29.5%商联蒂沙股权3亿,商联蒂沙每股市价1零吉左右,现在80先,3亿 X 80% = 2.4亿。
那么,就以2亿(17%折扣)卖给Tan Sri 颜清文,他要吗?
注:
合於利而动,不合利而止。
退一步,海阔天空。
1. 2007年8月15日
商联控股董事主席认可的价钱(见28/9/2007 年常年股东大会通知书附件)= Rm 0.60。57%商联蒂沙股价值 = 1.5亿。
改正,
29.5%商联蒂沙股价值 = 1.5亿。
对29.5%被打成57%的错误道歉!
丢!案件都上法庭了,你们讨论细则是否蔑视法庭?去死吧!
对了,最好关掉这个所谓“商联控股真相”的部落格。免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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