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商联控股小股东权益筹委会”的秘书周芝简,专业是会计师。他曾说过,他谈商联控股风波(不管是以企业模式原理、不守法的广大含义以及最终的解决方法等等)全是他自己的主意,没有人指使他,有的话,“是华社,是社会,是良知指使”他。
他还提到商联控股风波最基本最彻底最真实的起因是两间公司都是由有严重利益冲突的同一班人管理,根本没有所谓企业管理可谈,没有麻烦没有问题才怪。
这是他在2008年7月份的时候学的东西。在2008年7月21日,他与筹委会秘书兼特许会计师的身份,抨击商联控股董事部在“资本减缩和资本回退议案的课题”上,一再误导全体股东和华社民众。
可是,就在于今年4月开审的商联会起诉颜清文等人的案件里,周芝简以诉方证人身份出庭供证,在被辩方律师盘问有关董事有没有人犯法时,周芝简却说对他而言,没有董事犯法。那他在2008年期间写的东西,不就全是废话吗?
我们要知道,商联会(现在成为中华总商会)只不过是个社团,它能够代表的是他的17个附属会员的利益,不能代表华社,严格来说也无法代表华人的工商界。它也不是商联控股的股东。假如周芝简愿意的话,他应该会知道商联会起诉颜清文等人所为何事:索取沙巴州的17,000英亩的油棕园等,与他以企管、法律等来看商联控股明显的风马牛不相及。这说明了什么?
周芝简说他是受华社、社会和良知的“指使”才会涉入商联控股风波。可是,看来周芝简抬高了自己(也抬高了陈凯希、钟廷森等人),贬低他人(尤其是颜清文等人)。可是,他在法庭的表现却不是那么高,甚至可以说自我降格。
假如真如他在法庭外所说同一个班底的董事有“严重的利益冲突”而犯法的话,为何不敢重复 这番话?假如“双资议案”是不合法的话,为何没有在法庭上以他专业人士的身份说那是不合法的?这不是他协助法庭的最佳时刻吗?假如他真的受良知的驱使,那他在法庭上不“一以贯之”保持立场,不是违背了良知了吗?

1 条评论:
风飞扬充分的表现他对法律及法庭程序的无知。
当天的案件关乎沙巴州的17,000英亩的油棕园,所以,没有人问“双资议案”的事.
假如法官问及“双资议案”是否合法的话,答案是百分百 – 不合法。颜清文已经在报上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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