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联会起诉颜清文等人一案的第二答辩人张福财在供证时,对Initio公司的成立的来龙去脉给予详细的回答。他否认商联会的指控声称Initio是隆雪中华工商会的投资臂膀,也否认商联会对商联帝沙有控制权。
在此案还没上法庭之前,陈凯希借周芝简的会计“专业”,对Initio公司进行了分析。我们不知道周芝简为陈凯希提供了什么“专业”意见,但我们的天才陈凯希在Initio课题上,尤其是Initio 股东在2002年7月9日决定把公司清盘大作文章,指张福财等人在搞阴谋,要把商联帝沙私有化,还花了大笔钱在各大华文报章宣扬他的“阴谋论”。
现在,在公堂上,陈凯希以前的指控(污蔑?)昭然若揭。因为现在天下人都知道Initio不是隆雪工商总会的投资臂膀而是该会的董事组成的私人有限公司。公司成立的目的是要购买商联控股的股分,而公司的发起股东包括了丹斯里黄琢齐、丹斯里李深静、丹斯里张泗清、丹斯里吴德芳以及已故丹斯里林梧桐等。
这间公司的成立是响应商联会的号召,购买商联控股股股份。是他门出钱购买股票而不是隆雪商会本身出钱。更妙的是,陈凯希通过他的海鸥产业私人有限公司在Initio拥有股权,而在做出Initio自愿清盘的决定时,陈凯希的海鸥产业也没有反对。也就是说,他没有反对把商联帝沙的股票分配给Initio的股东,也没有说这些股票是替商联会持有的。
因为他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钱。事实上,他曾在法庭说过,只有他疯了他会说他在Initio投资是替商联会持有的。陈凯希没有疯,那说明什么呢?
1 条评论:
Initio私人有限公司
商联控股风波事件值得华商研究与学习实践成功的法则:洞悉机会,抓住机会,创造成功基因。
商联控股的成立是一个机缘,公司的结构更是与一般公司不同,成立时拥有超过两万五千名股东,董事部都是由商联会派出代表。这是一个很独特的股权结构;没有一个大股东可以控股整间公司。进入董事部的领袖都抱着为华族服务、为华社牺牲的宏壮精神。当时,每一位董事所拥有的股权不能够超过社会默契允准的数额。
为了不让个人大股东可以控制商联控股,Initio私人有限公司就这样子被进入了商联控股的圈子。
Initio私人有限公司本来的股东是张福财和黄茂桐。
在2000年以KLCCCI为号召,透过集资方式投入资金购买商联控股的股份,在2000年9月4日占商联控股的2.532%,拥有2,531,996股,乃是商联控股的最大股东。
当时的股东共有29人,一开始时各人的股份大约几万零吉。
根据公司注册局的资料,获悉Initio私人有限公司的资金在2001/2002年增至一千五百万(RM15,000,000),而有几位的股东投入的资金也增至一百万至四百万不等。
这几位股东在Initio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合计逾85%。资金投入的项目改为商联帝沙种植公司,曾一度在商联帝沙占8.15%,成为帝沙第二大股东。也就是说,这几位股东凭着他们在Initio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合计逾85%,连同商联控股在帝沙的31%,已经是可以控制帝沙种植的重要股东了。
假如能够巧妙的将Initio私人有限公司的股权夺下,加上已经拥有的股权,忽然一霎那间从无变有称为帝沙种植的另一大股东不是稀奇的事。
上面的例子告诉了大家,在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里,只要拥有几巴仙的股权,又懂得应用良好的人际关系抓住权力,不必需要费太多的投资金就能够控股一间公司了,值得从商者去领悟。
如果不相信的话,看看2007年9月28日商联控股的股东大会,除了六位总拥有13%的股权以外,所有其他出席者无论以人数或以股权来计算,不超过总数的4%。
丹斯里颜清文在2007年12月19日向报界说得好:最大的股东才有说话权。丹斯里颜的的确确是商联控股的最大股东,虽然只有4.7%。除非超过13%以上的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投相反票,丹斯里颜清文以他的4.7%加上盟友的8%股东已经足以控股整间商联控股,掌握掌管超过两亿五千六百亿以上的资产,更能间接的以29%股权控制或影响一间挂牌公司的行政。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这就是洞悉机会、抓住机会、借东风火烧赤壁实践成功目标的活生生例子。
当然,讲这句话时我们可能必须抛开社会责任,网顾社会契约,道德操守原则等的学术论;从商业角度而言,可能没有对与错、应不应该之论。
当然,上述的为私利滥用股权定位的情形会发生,小股东不懂得股权集小成大,以小制大珍惜本身权益,不善用投票权是造成此特殊情况的主要原因。
就以上述几点与对经商之道有兴趣的朋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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