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份商联控股股东大会之前,陈凯希发布了一篇文告,其中一段话谈到:商联控股董事会于1999年坚持让商联帝沙上市后,曾一再向全体股东保证,作为母公司的商联控股即将随后上市。然而,股东们一等10年,董事会的承诺仍未兑现,难道要股东再等10年?
这句短短的话,却有不可思议的毛病,且听我道来。
1999年,陈凯希还是董事会的一员。而我们都知道,董事会的决定是集体的决定,陈凯希要想推卸责任。就像凭这些话来完成,是太天真和无知。如果是有问题的话,法律讲的是白字黑字陈凯希怎能被排除在外呢?
至于当时的董事会有没有保证,不是陈凯希一个人说了算。不可否认,当时董事会确实有这样的打算,但后来却因为没有预想到的事情发生无法落实。这方面,陈凯希是局内人对事件的发展应该知道甚详。
我们都知道,陈凯希在挑起“商联控股风波”,说了许多话,大部分都是胡说八道的。例如他说过商联会应主导到商联控股、颜清文等人违反“社会契约”、违反股票认购限制等等。按他的逻辑来看,让商联控股上市根本就是违反了他自己的指控。
原因是一旦商联控股上市,其股票就可自由在公开市场上买卖,价高者得,那还存在着什么认购限制,更何况这认购限制早已经取消?而只有陈凯希自己明白的“社会契约”也不就是说了等于没有说?
虽然没有办法让商联控股上市,董事部仍然想要把钱退还给股东。因此,在2007年就提出了退资建议,让他们拥有上市公司的股票。现在好了,陈凯希阻止这计划进行。看来,股东要多等10年,陈凯希难咎其责。
总的来说,陈凯希对颜清文等人的指控,是前后矛盾的。更重要的其中绝大部分是对真实情况的扭曲,为的就是要制造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人。商联控股即使有不足的地方,远非陈凯希所指控的那么严重。试问,有哪一家公司是没有存在弱点的?
1 条评论:
风飞扬在乱说在误导,2007年的退资计划是假的退资,真正的退资必须应该是现金,而非为要达到某目的的换股计划(现时RM 1 但会变成50仙的股票)!
这样的做法极度网顾企业责任,也是严重的弱点。当时不肯承认,现在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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