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芝简不只一次提到他衷希望商联控股风波在兼顾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基础上,最后能够获得圆满的解决。可是,不可思议的是他竟然也多次提到董事要为“为华族服务、为华社牺牲”。
商联控股董事和前董事(包括陈凯希)都有自己的事业,先搞好自己的事业才来为华族服务,作出一些牺牲(如时间和钱财)。在搞华人社团,这些人都知道要付出,不需要周芝简来指点;但是,搞商业组织要为“为华族服务、为华社牺牲”,与“公司和股东利益”是矛盾的。
这一点,周芝简没办法解决,就干脆将两者混为一谈,实在荒谬。简单的说,商联控股不能以社团方式来搞。它主要的任务是为股东赚钱,不是福利机构。股东首要的希望就是投资要有回酬,而商联会(现在改为总商会,不再是“商联”,看来是总商会自己决定与商联控股“脱离关系”)向商联控股“索取”1千万令吉,根本没有顾虑到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这一点,周芝简避而不谈。1千万不是小数目,如果商联控股董事捐出这一笔钱,真的是不把股东的利益放在眼里。我们也知道,商联会的领导以为掌握了这些董事“不可告人之密”(周芝简功不可没),才敢在陈凯希的游说之下狮子开大口,不料却碰了大钉子。
请问周芝简,像丹斯里钟廷森、拿督林国璋的领袖在商联会诉讼,有没有为“为华族服务、为华社牺牲”?我的看法是,这些领袖看到商联控股有些钱就想对它动脑筋。如果周芝简真的有良心的话,是不是应该说些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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