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星期一

陈凯希的头脑(44)— 商联控股成为空壳是陈凯希说的

其实,贴切一点说法是:颜清文在07年以前有大约11万股控股的股份,后来在07年以前增加了15万股;颜氏家族从原本的零股份,突然增加到460万股,成为商联控股天字第一号。当招股时,是他规定每人不得超过5万零吉!

这一切,都是在07股东大会提案前购入的。谁说“缩减”了的股票“没人要”?这不禁摸不透。

陈凯希说认股限制是“社会契约”,之前已经多次谈到,这里就不必多说了。而说到:当招股时,是他规定每人不得超过5万零吉(是5千股,我不知道是陈凯希搞错还是记者搞错),陈凯希显然的又不根据事实说话。

事实是,在招股活动完成后,发现认购股份超出预算的5千万股,商联控股才规定个人认购不能超过5万股,这不是颜清文一个人所规定的。

假如这5万股的规定真的还有效的话,颜清文在2007年前拥有11万股已经“违法”,陈凯希为什么不提出来?事实上,“违法”的还不 只颜清文一人,陈凯希也拥有超过这数额,黄文彬也超过。当然,还有其他人的股份也“超额”。

陈凯希曾说过,如果退资计划成功执行,商联控股 剩下的是一个空壳,股东持有的是每股10仙的“残废股”。显然的,陈凯希忘记了自己说过的话,还把罪名加在人家身上。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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