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报章上曾有关于“200万”的争论。
其实,这说法其实有些含糊,真实的经过是:当时,商联会向商联控股借了150万买块地,但是后来经费不足,商联控股给了大约50万,凑成200万作为捐助。换句话说,以200万剪断商联会和控股公司的脐带关系。
陈凯希曾说过这200万令吉,是丹斯里林源德和丹斯里颜清文之间的私相授受,当作是颜清文给林源德的“封口费”。陈凯希因为这一句话以及其他没有事实根据的话而被两个丹斯里起诉诽谤。陈凯希活该。
陈凯希所说的“真实经过”,是他凭空想象的。陈凯希所说的当时,不知所指的是什么时候。不管怎么样,事实是商联控股不曾借150万令吉给商联会,也没有较后再给商联会约50万令吉这回事。这200万令吉的来源,商联会本身有记录,那就是商联控股董事部在1999年7月通过商联帝沙上市后,捐献200万令吉作为建会所的基金。这是一次过的捐献,不是商联会借钱给商联会。
在1993年12月14日,商联控股脱售Nichmurni 获得35万8900令吉捐献给商联会,存入建会所基金,以购置位于敦拉萨路的地段的用途。
而这项捐献,在黄文彬在世时交待下来的。时隔三年又六个月的2004年1月,商联控股才终止每月捐助1万令吉(从1991年4月开始到2003年12月,总计165万令吉)给商联会。
而其中的真正原因是,黄文彬清楚的知道因为他个人的威望以及多年来不把社团和商业机构混在一起,商联控股才幸免于步上其他华资控股的后尘。
因此,在他知道自己患病后,就交待下来两个机构要分开,而当时担任商联会执行秘书的丹斯里宋兆雄,也曾经已董事部重整委员会主席的身份,指出商联控股和商联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机构。
黄文彬毕竟有先见之明,这“脐带关系”不切断,迟早会留下祸根。商联控股和商联会的关系密切,无疑的与黄文彬同时领导者两个组织有关,让人误解两者是从属关系。而陈凯希等人,更是硬说有这样的关系,把误解当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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