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陈凯希问:“应该把母公司走向民族大业的时候,为什么偏偏来一个‘资本削减和资金回退’,这不是开倒车?
“他们这么做,是把母公司的价值削减,然后把母公司的29%有价值的股票分散出去,而他们就牢牢控制商联帝沙了。母公司小股东也以低价出售,被大股东据为己有。
“我主张整体出售,是为了让小股东得到更高的利益。”
“商联会会长钟廷森也同意这做法。”
“实际上,通过资本削减和资金回退,商联会的投资臂膀没有了,像雪人一样不见了。”
陈凯希虽然吃到七老八老,可是讲话却完全没有老人家应有的“智慧光芒”。陈凯希知道,这个双资计划事实上是证券银行建议的,保留29%也是银行建议的,但因为陈凯希的反对,丹斯里林玉唐建议把此议案交到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是以大多数票通过。
更重要的一点是,在2007年陈凯希满70岁,根据公司法令他必须在股东大会通过特别议案受重委,结果陈凯希没有办法取得75%的支持,黯然出局。回想起来,这对陈凯希是个重大的伤害,自尊心严重受挫。一个老人家被拒绝的感受,是很凄凉的。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并不是不可被取代的。
因此,陈凯希一直只针对某些董事和前董事,明显的是有选择性的,意图是要模糊视线。我现在想,假如商联控股另外的董事有什么不见得光的事,应该害怕陈凯希在外展开活动才对,可是他们与及其他股东,还是选择不要让陈凯希继续留在商联控股董事步“阿之阿左”。
为了向拒绝他的董事报复,陈凯希抬出了“民族大业”的罪名给这些董事。显然的,陈凯希并不高明。因为在声称商联控股为民族大业的同时,陈凯希间接的否认了民族大业这回事。
他提出的整体出售或者捆绑出售,如果成功的话就等于是商联帝沙的50%股权,归一家公司或集团所拥有,这才是名副其实的大股东,他或其公司可以全面收购,这不是正与陈凯希的“民族大业”背道而驰吗?
而令人感到兴趣的,钟廷森认同的不是什么民族大业,而是股票捆绑出售。此举若成功,意味商联会把“投资臂膀”卖掉。最耐人寻味的是,还属钟廷森的要求:要商联控股发信委任他寻找买家。也就是说要授权他找买家。可是,没有经过股东大会的点头,这封信可以贸贸然发出的吗?
陈凯希说双资计划,使到“商联会的投资臂膀没有了,像雪人一样不见了”。假如商联控股是商联会的“投资臂膀”,钟廷森不必多此一举要商联控股的委任信。反问陈凯希:只有图,但从来就没有做出来的雪人,要怎么“消失”?
1 条评论:
风飞扬又在误导人了!是大多数票(百分之68)赞成通过,但在法律上并没有通过(不够百分之75票)!别在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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