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委会的《致商联控股股东书》小标题“亿元基金发展经济”内容如下:
商联会在1979年提出成立“亿元华人经济发展基金”,惟碍于商联会是非营利机构而不能从事营利运作,遂于1981年5月21日成立商联控股有限公司(Unico Holdings Bhd),作为进军商业的投资臂膀。
商联控股目标明确,誓带动华商以面对新经济政策挑战。以丹斯里颜清文为主任的商联控股招股工委会表明:“作为全国华裔工商界最高领导机构,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肩负时代使命,义不容辞地挑起重担……。董事部决不许被垄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保障……。”
风飞扬曰:要看清商联控股的真相,我们绝对不能像捍委会这样断章取义。商联会在当年的确有这样的雄心,要把商联控股当作是其投资臂膀。只可惜,当时的会长黄文彬在沙巴拿了块地,却没本事缴土地的头期钱,结果不得不号召华社筹集基金,商联控股作为商联会的投资臂膀,也就名存实亡。更重要的一点,我相信商联会在当时可能曾尝试用国油(Petronas)的例子,来说服有关当局给商联会在商联控股有1%管理权。我们都知道,商联会是民间的组织,不是政府,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换句话说,商联会没有终南捷径,唯有通过实际控制股权的途径把商联投股当作是投资臂膀,好象华仁控股是马华的投资臂膀一样。
至于商联控股成立的目标,是要带动华商面对新经济政策的挑战。此一时,彼一时,当年面对的挑战已经不再是挑战的时候,我们也只能把颜清文代表商联会讲过的一些有时空局限的话,当作是历史的记录,至于像董事部不许被垄断以及小股东受到保障,商联控股看来并没有违反。假如有垄断的话,陈凯希还能“招兵买马”到商联控股大会去踢馆吗?商联控股董事部还需要把小股东放在眼里吗?
这都是商联控股联东需要思考的基本问题,不要再受到陈凯希的愚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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