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

陈凯希的头脑(52)— 陈凯希那把口

这一次,除了颜清文和林源德联合起诉陈凯希外,颜清文本身也针对陈凯希的诽谤入禀法庭。

颜清文也说,接下来也会有其他的董事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 他现在对付我,接下来还联合董事部都要起诉我,他们这么做太过分了,像是排山倒海地对付我一个人。

“ 我不担心,我坚持一个人做事一人当。我有足够的资料和筹码。到时候,还不知道到底是我须道歉,还是他应该向那三千多以贱价退股德民众道歉。”

到时也不知谁要向谁赔偿,一切还难于预料。


陈凯希最好是实现他的承诺,一人做事一人当。

在今年的7月8日,海鸥的两个高级行政人员,一个叫陈水仙的,另一个叫苏爱珠的起诉商联帝沙等压迫小股东失败,法官拿督林添钻谕令两人负担40万令吉的堂费。据说陈水仙只有99股的商联帝沙股票。

我希望陈凯希替她们付这笔堂费。一人做事一人当嘛。要不是陈凯希说手上有“足够的资料和筹码”,她们俩即使吃了豹子胆,也不敢冒然的起诉人家,而且要接管商联帝沙并成为该公司的管理人。

即使到了现在,陈凯希也许知道人家为什么诉他,但是现在后悔已经太迟了。陈凯希以为马来西亚是没有法律的,以为就凭自以为是“证据”的资料是正确无误的,就可以有持无恐。

这些后来起诉陈凯希的人,本来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事实是天下本无事),做出让步。可是,陈凯希以为他们让步,一定别有内情,因此更对手头上的“证据”深信不疑,就更加的嚣张了。

颜清文等人没有其它途径,唯有诉诸法律。陈凯希说人家是要对付他,是打横来讲。人家是要保护自己呀 —— 陈凯希那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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