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族大业?
早年,黄文彬打着华族自救的口号,发起凑资创办了商联控股。
但是,什么是民族大业?什么是控股公司?原本的华族自救变质了。
“ 股东必须分清楚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非正义。这是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股东大会的第七议案:资本减缩和资金回退一旦通过,是那6人得到利益大、大股东可以不再出分文就牢牢控制商联帝沙,小股东损失不小。
对于资本减缩,一元变一毛,就算是他们所算到的 RM0.28 也是便宜,变成了商联控股的破碎股,也将被低价收购。
一旦资金回退,最终小股东也会被收购。
他们企图取得,是一石二鸟,左右逢源的效果。
商联控股是不是民族大业,当然不是陈凯希说了算,而是要董事部决定,再由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
华裔控股公司的成立,有时代的背景,陈凯希认为商联控股不应该“变质”,其实要让人长生不老的逻辑一样的荒谬。显然的,许多股东并不认同陈凯希所谓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我的投资我的钱,由我决定,不需要陈凯希作“鸡婆”。
说到底,黄文彬事实上是“华族[经济]自救”的后来者,马华当时的领导是最早发起的,而商联控股的成立事实上参考了马化控股的成立经验。
谈到凑资创办商联控股,大家要记住的一个事实是:商联会原本要把商联控股当作是自己的投资臂膀,但是稍微有点商业常识的人都知道,要把某间公司当作是“投资臂膀”,商联会本身要注入资金。结果是商联会心有余力不足,唯有向公众招股凑资。商联会当时也是投资者之一。
至于双资议案6人受益最多的问题,陈凯希明显乱讲话。而陈凯希在这课题上的立场,是支持又不支持。他在法庭上供证说,他个人支持双资计划,认为这对股东有利,但另一方面,他说他要征求他的公司对此计划的意见。这是什么话?如果个人支持了,他主导的公司有理由反对吗?
至于余下所说的话,那都是他个人居心不良的猜测。他所说的正义,是假正义,也就是能够满足他自己幻想的“英雄”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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